展會(hui) 直通車
產(chan) 品信息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對鄰苯二甲酸鹽的限量要求
——綜合
2008年8月14日美國總統布什正式簽署頒布了《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時至今日,已有將近4年的時間。據稱,該法規是1972年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hui) (CPSC)成立以來最為(wei) 嚴(yan) 厲的消費者保護法規。
據筆者調查,近幾年,我國出口美國的兒(er) 童玩具,由於(yu) 產(chan) 品中鄰苯二甲酸鹽含量的超標,時有被通報、召回的事件發生,給我國出口企業(ye) 帶來了一定的聲譽和經濟損失。為(wei) 了幫助企業(ye) 更好地了解《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有關(guan) 兒(er) 童產(chan) 品中鄰苯二甲酸鹽的限量要求,筆者谘詢了第三方檢測機構PONY譜尼測試。
PONY譜尼測試的專(zhuan) 家告訴筆者有關(guan)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兒(er) 童玩具檢測中有關(guan) 鄰苯二甲酸鹽限量的要求。該法案規定,自2009年2月10日之後,任何製造、供應、商業(ye) 發布銷往美國或進口至美國的兒(er) 童玩具或兒(er) 童護理物品含有濃度超過0.1%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或鄰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都是違法的;任何製造、供應、商業(ye) 發布銷往美國或進口到美國的能放入兒(er) 童口中的兒(er) 童玩具或兒(er) 童護理物品含有濃度超過0.1%的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和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也都是違法的。
為(wei) 什麽(me)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對鄰苯二甲酸鹽的要求如此嚴(yan) 厲呢?這6種鄰苯二甲酸鹽對於(yu) 兒(er) 童的危害又有哪些呢?筆者了解到,鄰苯二甲酸鹽是一類能起到軟化作用的化學品,被廣泛應用於(yu) 兒(er) 童玩具產(chan) 品中。含有鄰苯二甲酸鹽的軟塑料玩具及兒(er) 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進口中,如果放置的時間足夠長,就會(hui) 導致鄰苯二甲酸鹽的溶出量超過安全水平,會(hui) 危害兒(er) 童的肝髒和腎髒,也可引起兒(er) 童性早熟。
作為(wei) 兒(er) 童玩具的出口企業(ye) ,首先應了解出口國對於(yu) 兒(er) 童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鹽的限量要求,其次,從(cong) 產(chan) 品的原材料采購源頭上進行管控,要求上遊生產(chan) 商提供材料的合格檢測報告,若企業(ye) 不具備檢測條件,可借助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工作,在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階段進行嚴(yan) 格的檢測把關(guan) ,以免成品由於(yu) 質量問題給企業(ye) 帶來嚴(yan) 重的損失。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