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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決(jue) 定對進口箱包產(chan) 品實施一般保障措施

來源:商務部網站 | 發布日期:2008-03-19
    近日,土耳其外貿署發布公告,決(jue) 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對原產(chan) 於(yu) 所有國家的進口箱包產(chan) 品實施為(wei) 期3年的保障措施,第一年征稅3美元/千克,但不超過5美元/件,第二年征稅2.9美元/千克,但不超過4.75美元/件,第三年征稅2.8美元/千克,但不超過4.5美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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