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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將於(yu) 2009年1月1日公布REACH法規可使用的化學品名單

來源:商務部網站 | 發布日期:2008-11-17
    REACH法規全稱《化學品注冊(ce) 、評估、許可和限製法規》。該法規於(yu) 2006年12月經歐盟議會(hui) 和理事會(hui) 正式通過,並於(yu) 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其內(nei) 容是通過建立一個(ge) 全麵的化學品生產(chan) 、進口監管係統,對歐盟內(nei) 生產(chan) 、使用中和在市場上銷售的化學品進行監控管理。目的在於(yu) 保護人類健康和自然環境不受到化學品的負麵影響。
  據法國《紡織報》11月11日報道,REACH法規規定,2009年1月1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將公布製造商和進口商預注冊(ce) 的可使用化學物的清單。逾期未注冊(ce) 的化學物將不能再投放市場。報道說,目前離注冊(ce) 截至日(2008年12月1日)還有三個(ge) 星期,法國有向中國分包的紡織企業(ye) ,要抓緊對分包商產(chan) 品的注冊(ce) ,如紡織品中含有未注冊(ce) 的化學成分,將不能進入歐盟市場。也就是中國分包商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要符合REACH規定。
  REACH法規同時還規定,供貨商有義(yi) 務根據分銷商和消費者的要求,隨時提供紡織品成分的信息。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可根據情況對上述清單進行補充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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