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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強軍(jun) 用服裝、織物、紗線的進口管製

來源:中紡j經濟信息網 | 發布日期:2009-04-01
    日前,美國商務部紡織品服裝辦公室就“貝瑞修正案”成立了一個(ge) 網站,以介紹該法案的相關(guan) 情況。 

  美國“貝瑞修正案”(Berry Amendment)於(yu) 1941年開始實施,規定美國防部在采購服裝、食品、金屬等軍(jun) 需品時,應優(you) 先考慮本國產(chan) 品,盡可能采購百分之百使用美國原料和勞工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隨後《貝瑞修正案》被納入國防撥款法案中。1994年,被列入公法103~139第8005節,2002年寫(xie) 入《2002財年國防授權法案》。 

  由於(yu) 長期以來國防部並未完全遵守“貝瑞修正案”,在國內(nei) 能提供類似產(chan) 品的情況下仍從(cong) 國外采購部分軍(jun) 需品,以致引起製造業(ye) 的不滿。2001年,國會(hui) 議員海耶斯以美軍(jun) 從(cong) 中國進口貝雷帽有損國家安全為(wei) 由,推動國會(hui) 強化了“貝瑞修正案”的執行。 

  2005年12月,美國會(hui) 通過《2006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對“貝瑞修正案”進行了兩(liang) 方麵修訂,加強了對軍(jun) 方從(cong) 海外采購軍(jun) 需品的限製。首先,要求國防部提高海外采購透明度,如果軍(jun) 方決(jue) 定使用“貝瑞修正案”的例外情況(即從(cong) 海外采購),國防部應在7日內(nei) 將此例外情況在官方網站公布;其次,原來沒有“購買(mai) 美國貨”要求的服裝零配件也納入“貝瑞修正案”。 

  美國國防部僅(jin) 用於(yu) 紡織品服裝的采購就達25億(yi) 美元/年,產(chan) 品包括製服、T恤、帳篷、降落傘(san) 、旗幟等8000種。“貝瑞修正案”涉及的紡織品服裝具體(ti) 如下: 

  1.服裝,包括皮革、服裝材料及紐扣、拉鏈等配件和皮靴上的鋼釘,例如美國聯邦供應分類8405、8410、8415、8420、8425、8450和8475下的紡織品服裝;美國聯邦供應分類8430和8435下的鞋類產(chan) 品;美國聯邦供應分類8440和8445下的襪類和手套及8455下的勳章等; 

  2.帳篷、防水油布和覆蓋物; 

  3.棉製和其他天然纖維產(chan) 品; 

  4.機織絲(si) 綢和機織絲(si) 綢混合物; 

  5.彈藥筒布所用絹絲(si) 紗線; 

  6.合成纖維織物或覆蓋的合成纖維織物; 

  7.帆布產(chan) 品; 

  8.羊毛(不論以紗線還是織物覆蓋、材料或製成品的形式); 

  9.列入美國聯邦供應分類8465下任何個(ge) 人設備所用的紗線、織物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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