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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資訊(09年前)
中國紡織品在歐召回量增多需引起企業(ye) 重視
歐盟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1~4月,歐盟累計召回74項紡織服裝產(chan) 品,同比增幅為(wei) 270%。其中中國產(chan) 紡織服裝產(chan) 品為(wei) 52項,同比增幅高達643%。從(cong) 中國服裝協會(hui) 獲悉,歐盟召回的產(chan) 品中,17項為(wei) 嬰幼兒(er) 服裝及製成品,其中12項產(chan) 地為(wei) 中國,占全部的70.6%。召回原因以勒頸窒息危險為(wei) 主的共14項,其中產(chan) 地為(wei) 中國的共12項,占中國全部被通報產(chan) 品的92.3%。
對於(yu) 嬰幼兒(er) 服裝,歐美等國已分別製定了各類嚴(yan) 格的法規對此進行監管。如歐盟的EN14682,就要求固定在服裝上的環繩/線圈收緊後,在服裝上突出的周長不能超過7.5cm;環繩/線圈平放時,在服裝上固定的兩(liang) 點間的突出長度不能超過7.5cm;0~7歲(身高134cm以下)兒(er) 童服裝頭部和頸部區域,不允許有任何束帶或繩索;可調節搭襻的長度不超過7.5cm等。
有專(zhuan) 家認為(wei) ,中國紡織服裝產(chan) 品因安全問題遭歐盟通報和召回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信息溝通和信息同步問題,據介紹,造成童裝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外方客戶的產(chan) 品設計存在缺陷,部分外方客戶對輸入國技術法規不夠熟悉,有的客戶為(wei) 了產(chan) 品美觀、別致而作出繩帶過長或帶有珠片的設計;二是有的客戶出於(yu) 成本考慮而指定強度等物理指標不足的麵輔料,影響了產(chan) 品質量;三是國內(nei) 童裝生產(chan) 企業(ye) 對國外技術法規缺乏了解,一些企業(ye) 隻知按客戶要求生產(chan) ,對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外技術法規缺乏足夠的辨識能力,在與(yu) 客戶簽訂合同時大多未對產(chan) 品設計的符合性作出規定。
相關(guan) 政府部門建議,中國兒(er) 童服裝生產(chan) 企業(ye) ,要嚴(yan) 格按輸入國的技術法規和標準組織生產(chan) ,高度重視歐美服裝安全法規的內(nei) 容,特別是輸歐兒(er) 童服裝上繩帶和小部件的安全項目要求,積極尋求應對措施,降低出口風險;其次要對產(chan) 品設計的安全性能進行評估,盡量完善合同條款,降低產(chan) 品不能出口或返工整理帶來的經濟損失;三是及時與(yu) 檢驗檢疫及有關(guan) 部門聯係,合力突破技術難關(g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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