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hui) 直通車
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guan) 稅率 不涉及紡服類
為(wei) 進一步控製高耗能、高汙染和資源性產(chan) 品出口,增加能源、資源類產(chan) 品、關(guan) 鍵零部件的進口,促進貿易平衡,經國務院關(guan) 稅稅則委員會(hui) 第九次全體(ti) 會(hui) 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準,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國將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guan) 稅稅率。
此次調整將對142項商品加征出口關(guan) 稅。其中重點是對80多種鋼鐵產(chan) 品進一步加征5%—10%的出口關(guan) 稅,另外,將去年已經征收出口關(guan) 稅的鋼坯、鋼錠、生鐵等鋼鐵初級產(chan) 品的稅率由10%提高至15%。此次還對天然石墨、稀土金屬、精煉鉛等產(chan) 品開征10%的出口關(guan) 稅;對偏鎢酸銨、氧化鉬等產(chan) 品開征5%—15%的出口關(guan) 稅。將鎳、鉻、鎢、錳、鉬和稀土金屬等金屬原礦的出口關(guan) 稅由目前的10%提高至15%;將煤焦油、部分鐵合金等產(chan) 品的出口關(guan) 稅由目前的5%—10%提高至10%—15%。
同時,為(wei) 鼓勵進口,促進貿易平衡,還將對209項進口商品實施較低的暫定稅率。此次還對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日用品實施了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