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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口服裝安全衛生等項目應引起關(guan) 注

來源:中國象山港 | 發布日期:2006-06-19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通知,對服裝的安全、衛生和反欺詐等項目的檢驗工作作了具體(ti) 的要求,對列入法檢目錄的進出口紡織品和服裝實施抽批檢測。 

    檢測重點是一些已發布紡織品和服裝強製性技術法規的國家。如輸往歐盟的檢測項目有纖維成分標簽、禁用偶氮染料和含氯苯酚等;輸往美國、日本、澳大利亞(ya) 和加拿大的檢測項目有纖維成分標簽等;輸往日本、法國、芬蘭(lan) 、挪威、德國、奧地利和荷蘭(lan) 的檢測項目有甲醛等。 

    服裝的安全、衛生和反欺詐等項目日益引起關(guan) 注。但浙江象山縣大多數服裝出口企業(ye) 對此知之甚少,也不夠重視。截至目前,象山檢驗檢疫局共檢驗出口服裝48批次,27萬(wan) 件,貨值79萬(wan) 美元,其中檢驗不合格批次2批,1批含有偶氮染料,1批產(chan) 地標識不符,不合格原因都涉及到服裝的安全、衛生和反欺詐項目。在此,檢驗檢疫機構提醒有關(guan) 服裝出口企業(ye) ,加強國內(nei) 外紡織服裝技術法規的學習(xi) ,做好原料理化項目的檢測工作,確保服裝標識與(yu) 貨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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