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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關(guan) 於(yu) 下達2006年度已上交輸美、歐紡織品許可數量有條件自主申領方案的通知
根據《商務部關(guan) 於(yu) 對企業(ye) 已上交的2006年度輸美、歐紡織品業(ye) 績分配許可數量實施有條件自主申領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商貿函[2006]115號,以下簡稱“通知”),各地區企業(ye) 在本地區可申領數量內(nei) 的有條件自主申領工作已經完成,企業(ye) 申領數量已按照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上報的本地區範圍內(nei) 自主申領排序名單予以下達。根據通知第二條的有關(guan) 規定,商務部按照各地今年1-7月有關(guan) 類別對設限地區的出口業(ye) 績排序,以及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上報的本地區可申領數量範圍外的申領企業(ye) 排序名單,對各地企業(ye) 在本地區可申領數量範圍內(nei) 進行自主申領之後的剩餘(yu) 數量進行了分配,現下達具體(ti) 分配方案(詳見附件)。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將本通知轉發本地區獲得出口許可數量的經營者,並按照出口許可數量及紡織品臨(lin) 時出口許可證件申領簽發工作規範為(wei) 有關(guan) 經營者簽發出口證書(shu) 。
二、請商務部電子商務中心做好出口許可數量管理數據的技術處理工作。
附件: 商務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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