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hui) 直通車
財政部就部分商品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答記者問
經國務院批準,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guan) 總署發布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財政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此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的有關(guan) 情況接受了記者的專(zhuan) 訪。
記者: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主要考慮是什麽(me) ?
答:今年以來,我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快速發展,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基本穩定,工業(ye) 結構有所改善,財政收入持續增長,市場銷售更加旺盛,改革開放有序推進,城鄉(xiang) 居民收入明顯增加,就業(ye) 人員增多,社會(hui) 事業(ye) 加快發展。但是,當前經濟運行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其中外貿順差過大、投資增速繼續在高位運行、流動性過剩等問題依然突出。
據海關(guan) 統計,2007年1-5月進出口總額為(wei) 8013億(yi) 美元,同比增長23.7%。其中:出口總額4435億(yi) 美元,同比增長27.8%,進口總額3578億(yi) 美元,同比增長19.1%,出口增幅高於(yu) 進口增幅8.7個(ge) 百分點,累計順差857億(yi) 美元,同比增長83.1%。
外貿順差增長過快,不僅(jin) 加劇貿易摩擦,而且加大了國內(nei) 流動性過剩和人民幣升值壓力。為(wei) 了緩解貿易順差過大,促進外貿平衡,政府需要利用多種政策工具,出台一攬子政策措施,繼續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這次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作為(wei) 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為(wei) 了進一步抑製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緩解我國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同時,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優(you) 化出口商品結構,抑製“高耗能、高汙染、資源性”產(chan) 品的出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進出口貿易的平衡,減少貿易摩擦,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經濟社會(hui) 的可持續發展。
記者: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答:這次政策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guan) 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主要內(nei) 容包括三個(ge) 方麵:
一是進一步取消了553項“高耗能、高汙染、資源性”產(chan) 品的出口退稅,主要包括:瀕危動物、植物及其製品,鹽、溶劑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氣等礦產(chan) 品,肥料,氯和染料等化工產(chan) 品(精細化工產(chan) 品除外),金屬碳化物和活性碳產(chan) 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製品,一般普碳焊管產(chan) 品(石油套管除外),非合金鋁製條杆等簡單有色金屬加工產(chan) 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機動船舶。
二是降低了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主要包括:植物油,部分化學品,塑料、橡膠及其製品,箱包,其他皮革毛皮製品,紙製品,服裝,鞋帽、雨傘(san) 、羽毛製品,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寶石、貴金屬及其製品,部分鋼鐵製品,其他賤金屬及其製品,刨床、插床、切割機、拉床,柴油機、泵、風扇、排氣閥門及零件、回轉爐、焦爐、縫紉機、訂書(shu) 機、高爾夫球車、雪地車、摩托車、自行車、掛車、升降器及其零件、龍頭、釺焊機器,家具,鍾表、玩具和其他雜項製品,部分木製品,以及粘膠纖維。
三是將10項商品的出口退稅改為(wei) 出口免稅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畫、雕飾板、郵票和印花稅票。
具體(ti) 政策內(nei) 容及各類商品出口退稅率的具體(ti) 調整情況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可查詢財政部門戶網站:。
記者:對政策出台前簽訂的出口合同是否和去年一樣設有過渡性政策?
答:2006年9月,財政部曾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發布了《關(guan) 於(yu) 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的通知》,對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作了調整。當時考慮到政策調整的品種較多,涉及麵較大,一些已經簽訂的出口合同在價(jia) 格上難以更改,為(wei) 減少企業(ye) 損失,保證政策的平穩過渡,特別規定了三個(ge) 月的過渡期,即對調整出口退稅率的商品隻要符合一定條件並在一定期限內(nei) 辦理出口合同備案的,可以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但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很多虛假合同,影響了國家宏觀政策的調控效果,也造成了企業(ye) 之間的不公平競爭(zheng) 。鑒於(yu) 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以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為(wei) 主要政策目標,考慮到去年出口退稅政策調整設置過渡期出現的問題,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沒有設置過渡期。但是,為(wei) 了讓企業(ye) 有提前準備的時間,這次將調整的政策內(nei) 容提前一定時間對社會(hui) 公布。同時,考慮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對外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期限較長,價(jia) 格難以調整,因此,規定對此前已經簽訂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標或已經簽訂的價(jia) 格上不能更改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設備和建材,於(yu) 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guan) 登記備案的,準予仍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完畢。
記者:這次政策調整會(hui) 對我國外貿產(chan) 生什麽(me) 樣的影響?
答:此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後,出口退稅率結構由原17%、13%、11%、8%和5%五檔調整為(wei) 17%、13%、11%、9%和5%五檔。
取消和降低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我國相關(guan) 出口商品的成本將會(hui) 增加,從(cong) 而會(hui) 對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產(chan) 生一定的抑製作用。由於(yu) 這次在政策設計時采取了“有保有壓”的區別政策,釋放了國家產(chan) 業(ye) 結構、出口商品結構調整的明確信號,有利於(yu) 引導企業(ye) 減少“高耗能、高汙染、資源性”產(chan) 品的出口,減少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產(chan) 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產(chan) 品的出口,從(cong) 而引導企業(ye) 調整投資方向,避免盲目投資和產(chan) 能過剩。因此,從(cong) 長遠看,將有利於(yu) 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社會(hui) 可持續發展,符合國家和全民的長遠利益。總體(ti) 上看,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力度適中,並且重點在於(yu) 結構調整,不會(hui) 對正常外貿出口產(chan) 生明顯的負麵影響。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