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hui) 直通車
馬來西亞(ya) 加大紡織服裝業(ye) 發展力度
至2020年,馬來西亞(ya) 經濟預計每年將以6.3%的速度增長,紡織服裝業(ye) 成為(wei) 馬來西亞(ya) 重點發展的產(chan) 業(ye) ,紡織品服裝將繼續成為(wei) 重要出口產(chan) 品。2007~2020年,馬來西亞(ya) 紡織服裝業(ye) 預計年均可吸引投資額9億(yi) 馬幣,投資項目集中在人造纖維及功能性麵料的生產(chan) 方麵。出口目標為(wei) 年均增長5.8%,由2010年的134億(yi) 馬幣增至2020年的240億(yi) 馬幣,以紗線及梭織麵料為(wei) 主導產(chan) 品。馬來西亞(ya) 政府計劃采取六大措施推動紡織服裝業(ye) 的發展。
增加高附加值產(chan) 品投資。馬來西亞(ya) 繼續吸引投資項目,尤其是在人造纖維紡織品領域。重點推廣的產(chan) 品和服務包括:工業(ye) 與(yu) 家用紡織品,涵蓋工業(ye) 網狀密織物、鋪設道路用紡織品、非梭織麵料製成的多種用途紡織品、花邊、車用座椅套以及室內(nei) 裝潢用麵料;功能性麵料,如抗菌、防火、防水、防皺及抗紫外線功能的紡織品;高附加值麵料及服裝,包括臘染麵料等。主要輔助設施與(yu) 服務包括設計與(yu) 時裝中心、專(zhuan) 業(ye) 的染色與(yu) 後處理設施、集中廢水處理中心、紡織服裝展覽服務及分銷中心。
保持市場占有率、推動出口。為(wei) 促進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鼓勵產(chan) 業(ye) 拓展現有的市場及開辟新市場,馬來西亞(ya) 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鼓勵積極參與(yu) 國際性展覽會(hui) ,成立紡織品服裝貿易平台;通過設立海外分銷中心加強市場占有率,以及提升廠商能力,以應付直接采購;舉(ju) 辦國際性貿易展銷會(hui) 時,邀請國外麵料與(yu) 成衣采購團前來參觀;與(yu) 國際時裝中心合作推廣品牌;強化與(yu) 時裝及設計中心的聯係;通過自由貿易協議享有市場優(you) 惠;吸引采購代理商設立辦事處。
加強區域整合。鼓勵馬來西亞(ya) 紡織服裝業(ye) 從(cong) 東(dong) 南亞(ya) 區域組織受惠。馬來西亞(ya) 吸引對外投資,包括將高成本的生產(chan) 線轉移至成本較低國家;加快雙邊及區域性的合作計劃,例如在紡織品服裝方麵推動“綠色通道”便捷化,減少非關(guan) 稅壁壘與(yu) 協調關(guan) 稅程序;出口輔助性服務,例如印花、染色及後處理。
使用新技術。馬來西亞(ya) 協助紡織服裝產(chan) 業(ye) 通過合並進行調整及鞏固,以及重整運作;鼓勵運用納米技術和生物科技程序,進行染色、印花與(yu) 後處理;推廣使用先進係統,如CAD、CAM及CAE。
提升設計、生產(chan) 與(yu) 市場行銷技術。馬來西亞(ya) 提供訓練課程,包括學生交流計劃、學徒課程及紡織與(yu) 成衣設計課程的學生畢業(ye) 實習(xi) 計劃;鼓勵國內(nei) 和海外學院及大學在紡織科學與(yu) 科技方麵進行合作,提供雙學位或文憑的課程;推動在職訓練計劃及產(chan) 業(ye) 實務訓練。馬來西亞(ya) 政府將撥款200萬(wan) 馬幣給紡織服裝訓練中心,以提升現有的設備,同時提供更多的技術訓練課程。
加強支持機構。馬來西亞(ya) 政府將與(yu) 州政府合作,提升現有紡織品服裝生產(chan) 集中區,發展中央廢水處理係統、“綠色通道”設施,利用各港口的優(you) 勢設立出貨與(yu) 分銷中心、貨艙及分發中心。
增加高附加值產(chan) 品投資。馬來西亞(ya) 繼續吸引投資項目,尤其是在人造纖維紡織品領域。重點推廣的產(chan) 品和服務包括:工業(ye) 與(yu) 家用紡織品,涵蓋工業(ye) 網狀密織物、鋪設道路用紡織品、非梭織麵料製成的多種用途紡織品、花邊、車用座椅套以及室內(nei) 裝潢用麵料;功能性麵料,如抗菌、防火、防水、防皺及抗紫外線功能的紡織品;高附加值麵料及服裝,包括臘染麵料等。主要輔助設施與(yu) 服務包括設計與(yu) 時裝中心、專(zhuan) 業(ye) 的染色與(yu) 後處理設施、集中廢水處理中心、紡織服裝展覽服務及分銷中心。
保持市場占有率、推動出口。為(wei) 促進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鼓勵產(chan) 業(ye) 拓展現有的市場及開辟新市場,馬來西亞(ya) 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鼓勵積極參與(yu) 國際性展覽會(hui) ,成立紡織品服裝貿易平台;通過設立海外分銷中心加強市場占有率,以及提升廠商能力,以應付直接采購;舉(ju) 辦國際性貿易展銷會(hui) 時,邀請國外麵料與(yu) 成衣采購團前來參觀;與(yu) 國際時裝中心合作推廣品牌;強化與(yu) 時裝及設計中心的聯係;通過自由貿易協議享有市場優(you) 惠;吸引采購代理商設立辦事處。
加強區域整合。鼓勵馬來西亞(ya) 紡織服裝業(ye) 從(cong) 東(dong) 南亞(ya) 區域組織受惠。馬來西亞(ya) 吸引對外投資,包括將高成本的生產(chan) 線轉移至成本較低國家;加快雙邊及區域性的合作計劃,例如在紡織品服裝方麵推動“綠色通道”便捷化,減少非關(guan) 稅壁壘與(yu) 協調關(guan) 稅程序;出口輔助性服務,例如印花、染色及後處理。
使用新技術。馬來西亞(ya) 協助紡織服裝產(chan) 業(ye) 通過合並進行調整及鞏固,以及重整運作;鼓勵運用納米技術和生物科技程序,進行染色、印花與(yu) 後處理;推廣使用先進係統,如CAD、CAM及CAE。
提升設計、生產(chan) 與(yu) 市場行銷技術。馬來西亞(ya) 提供訓練課程,包括學生交流計劃、學徒課程及紡織與(yu) 成衣設計課程的學生畢業(ye) 實習(xi) 計劃;鼓勵國內(nei) 和海外學院及大學在紡織科學與(yu) 科技方麵進行合作,提供雙學位或文憑的課程;推動在職訓練計劃及產(chan) 業(ye) 實務訓練。馬來西亞(ya) 政府將撥款200萬(wan) 馬幣給紡織服裝訓練中心,以提升現有的設備,同時提供更多的技術訓練課程。
加強支持機構。馬來西亞(ya) 政府將與(yu) 州政府合作,提升現有紡織品服裝生產(chan) 集中區,發展中央廢水處理係統、“綠色通道”設施,利用各港口的優(you) 勢設立出貨與(yu) 分銷中心、貨艙及分發中心。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