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hui) 直通車

業(ye) 界動態

商務部產(chan) 業(ye) 司負責人就調整加工貿易限製類目錄進行解讀

來源:商務部網站 | 發布日期:2007-07-25
    7月23日,商務部與(yu) 海關(guan) 總署聯合發布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貿易限製類目錄。商務部產(chan) 業(ye) 司負責人就此次目錄調整的具體(ti)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本次調整加工貿易限製類目錄的目的是什麽(me) ?  
  答:為(wei) 了優(you) 化我國出口商品結構,抑製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產(chan) 品出口過快增長,減少貿易摩擦,緩解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社會(hui) 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與(yu) 此同時,為(wei) 配合國家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區域特點明顯的加工貿易發展布局,實行區域間差別政策,促進加工貿易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問:本次公布的加工貿易限製類目錄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有多少個(ge) 海關(guan) 商品編碼?新增了多少?  
  答:本次公布的限製類商品目錄共2247個(ge) 十位海關(guan) 商品編碼,其中394個(ge) 是2007年之前發布的, 1853個(ge) 是新增的。新增商品類別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製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金屬粗加工產(chan) 品等勞動密集型行業(ye) 。  
 
  問:本次新公布的加工貿易限製類商品在管理方式上與(yu) 過去相比發生了哪些變化?  
  答:一是2007年以前的限製類商品主要是按限製進口的方式管理的,而新增商品主要是按限製出口管理的。二是海關(guan) 分類為(wei) A、B類的東(dong) 部地區企業(ye) ,均需按應征收進口關(guan) 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總額的50%繳納台賬保證金。中西部地區的A、B類企業(ye) 實行台賬保證金“空轉”。C類企業(ye) 無論是在東(dong) 部地區,還是在中西部地區,仍按原規定繳納100%的保證金。  
 
  問:限製進口和限製出口有什麽(me) 區別?  
  答:區別是兩(liang) 種限製類方式的保證金計算基數和相關(guan) 稅率是不一樣的:  
  --限製進口類是將進口料件直接列入限製類,保證金的計算方法是按進口料件本身的金額作為(wei) 基數、按照相應的進口關(guan) 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計征台賬保證金。  
  --限製出口類是將製成品列入限製類,分為(wei) 兩(liang) 種情況,一是企業(ye) 出口製成品全部是限製類的,其對應的全部進口料件總額作為(wei) 基數、按照綜合稅率計征台賬保證金;二是出口製成品清單中既有限製類、又有非限製類商品的,按照限製類商品出口額占出口商品備案總額的比例和進口料件的總額為(wei) 基數,按照綜合稅率計征保證金。   
 
  問:哪些企業(ye) 可以從(cong) 事限製類商品的加工貿易?  
  答:有關(guan) 規定如下:  
  --東(dong) 部地區現有企業(ye) 可以繼續從(cong) 事限製類商品的加工貿易業(ye) 務,但須按規定繳納台賬保證金。  
  --東(dong) 部地區在公告發布之日後獲得外貿權的新設立企業(ye) ,不能從(cong) 事限製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可以從(cong) 事非限製類商品的加工貿易。  
  --東(dong) 部地區已承接過委托加工、但不具有外貿權的加工企業(ye) ,在公告發布之後三個(ge) 月內(nei) 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備案,並在公告發布之後規定時間內(nei) 取得了本企業(ye) 外貿權的,不視為(wei) 新設立企業(ye) ,可以開展限製類和非限製類商品的加工貿易。但無論是否獲得外貿權,該類企業(ye) 均可繼續承接委托加工業(ye) 務。  
  在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海關(guan) 特殊監管區域新設立的企業(ye) 不受此政策限製。  
 
  問:限製類目錄的執行有過渡期嗎?  
  答:本次公告的執行日期為(wei) 8月23日。公告執行日期前已經商務部門批準、並持齊全和有效的材料向海關(guan) 申請備案的加工貿易業(ye) 務,可按原規定在有效期內(nei) 執行完畢,免征台賬保證金。執行日期前未向海關(guan) 申請備案的,或向海關(guan) 申請備案時所提供的備案材料不齊全而未被受理的,企業(ye) 須重新向商務主管部門和海關(guan) 按新的限製類商品管理規定辦理審批和備案手續。  
  合同到期仍未執行完畢的,不允許延期,企業(ye) 可按補稅內(nei) 銷、手冊(ce) 結轉、退運出境等規定辦理有關(guan) 手冊(ce) 核銷手續。同時,公告對合同有效期內(nei) 的業(ye) 務變更做出了明確規定,不允許申請對限製類商品品名、商品編碼、數量、金額進行變更,其他項目允許變更(如變更口岸)。  
  公告發布前中西部地區B類企業(ye) 已征收的台賬保證金,在其加工貿易手冊(ce) 核銷前不予退還。  
 
  問:進口料件和製成品同時列入限製類的如何征收台賬保證金?  
  答:隻按限製進口的方式征收台賬保證金。不重複計征台賬保證金。  
 
  問:執行日期前未獲得外貿權的企業(ye) 包括所有類型的企業(ye) 嗎?  
  答:是的。隻要在公告發布之日前未獲得外貿權的企業(ye) ,無論是內(nei) 資企業(ye) 還是外資企業(ye) ,都不允許開展限製類商品的加工貿易業(ye) 務,商務部門不予受理業(ye) 務申請,海關(guan) 也不予受理備案。但可以開展非限製類商品的加工貿易業(ye) 務。  
 
  問:征收台賬保證金包括來料加工嗎?  
  答:包括來料加工。加工貿易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兩(liang) 種方式,因此,對加工貿易限製類商品征收台賬保證金不分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都須按規定的計征方法繳納保證金。  
 
  問:東(dong) 部地區具體(ti) 指哪些省市?  
  答:北京、上海、天津、遼寧、河北、山東(dong) 、江蘇、浙江、福建和廣東(dong) 省。其他的省市則為(wei) 中西部地區。   
 
  問:什麽(me) 是綜合稅率?  
  答:綜合稅率是由進口關(guan) 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綜合計算所得,目前按22%計算。以後由海關(guan) 總署根據具體(ti) 情況適時調整。

 

免責聲明:伟德国际英国對紡織貿促網上所刊登信息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或可靠性,請您自行甄別。由於信賴本網任何信息所產生的風險或損失均由您自行承擔,與我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