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hui) 直通車

業(ye) 界動態

2007年歐盟對華新貿易壁壘分析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 發布日期:2007-12-28

    2007年,中國與(yu) 歐盟貿易繼續保持著良好的發展勢頭。1?10月份,雙邊貿易總額達2875億(yi) 美元,比2006年增長27%,我國對歐盟貿易順差達1100億(yi) 美元,順差繼續擴大。但雙邊的貿易發展並不是一帆風順的,歐盟一再拿“順差”說事,在中國對歐出口中設置重重貿易障礙。綜觀2007年全年,歐盟對華貿易壁壘的發展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動向,如傳(chuan) 統性的貿易救濟措施在減少,更多的是利用技術性貿易措施,這些都值得我們(men) 警覺。

  反傾(qing) 銷調查減少,反補貼調查萌芽

  2007年1-8月份,歐盟沒有對我國提起一起“兩(liang) 反一保”調查,這是很罕見的現象,但從(cong) 9月到12月初,歐盟對我國出口歐盟產(chan) 品提起了5起反傾(qing) 銷調查:分別是檸檬酸、味精、鐵或非合金鋼焊縫管、柑橘類水果罐頭、鋼鐵製禁錮件;1起活頁夾反規避調查。

  對於(yu) 反傾(qing) 銷調查的利弊,2006年12月,歐盟公布了貿易救濟工具綠皮書(shu) ,對其貿易救濟工具的立法及執行情況進行反思,並向各方公開征求意見,準備對歐盟反傾(qing) 銷法進行修改。但對於(yu) 反補貼調查,歐盟正在尋求政策調整,按照歐盟現有法律規定,歐盟反補貼調查不適用於(yu) 非市場經濟體(ti) ,但歐盟新的動向表明這一實行多年的法律正在出現鬆動,歐盟已經表示,對於(yu) 非市場經濟體(ti) 在反傾(qing) 銷調查中獲得市場經濟地位的企業(ye) ,自動適用反補貼調查,而且歐盟可以主動提起反補貼調查。目前,有12個(ge) 歐盟成員國明確表示?讚成更多地采取反補貼措施;隻有兩(liang) 個(ge) 成員國反對,並且,10多個(ge) 成員國支持賦予歐委會(hui) 自行發起調查的權力。歐盟尋求反補貼政策的改變,主要是針對中國的,在向公眾(zhong) 征求貿易救濟工具改革意見的調查問卷中,歐委會(hui) 就提出,是否應該加大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利用程度。在2007年中歐盟多次指責我國多項出口產(chan) 品存在政府補貼,態度日趨強硬。可以預見,歐盟對華實施反補貼調查將成為(wei) 歐盟對華設置貿易壁壘的又一手段。

  技術性貿易壁壘層出不窮

  2007年1月份到目前,歐盟發布技術性貿易措施(TBT)公告33項,發布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48項。歐盟出台的這些措施,對於(yu) 發達國家的影響很小,但對於(yu) 廣大發展中國家卻是實實在在的貿易壁壘,因為(wei) 這些條件發展中國家的企業(ye) 其技術條件很難達到。在WTO技術性貿易措施協定和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中,都規定了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但歐盟並沒有考慮這一點,在設置技術性貿易措施時給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設置了一樣高的門檻,這是違背WTO的公平性原則的。2007年歐盟出台或生效的一些技術性貿易措施,將對中國出口歐盟產(chan) 品產(chan) 生前所未有的殺傷(shang) 力。

  第一,歐盟REACH法規的生效,成為(wei) 我國加入WTO後最大的貿易壁壘。

  2007年6月1日,歐盟REACH法規正式生效。REACH法規全稱為(wei) 《關(guan) 於(yu) 化學品注冊(ce) 、評估、許可和限製法案》。它將取代歐盟現行的《危險物質分類、包裝和標簽指令》等40多項有關(guan) 化學品的指令和法規,對歐盟市場上和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強製要求注冊(ce) 、評估和許可並實施安全監控。REACH並不是一個(ge) 單獨的法令或法規,而是一個(ge) 涵蓋化學品生產(chan) 、貿易和使用安全的綜合性法規。REACH將歐盟市場上約3萬(wan) 種化工產(chan) 品和其下遊的紡織、輕工、製藥等500多萬(wan) 種製成品全部納入注冊(ce) 、評估、許可3個(ge) 管理監控係統。歐盟自己生產(chan) 的、用於(yu) 出口的和從(cong) 國外進口的所有化工及其下遊製品都必須進行注冊(ce) 並被許可後,才能在歐盟市場流通。由於(yu) 所有物質檢測和注冊(ce) 的費用均由企業(ye) 承擔,保守估計我國企業(ye) 每年為(wei) REACH所要負擔的成本為(wei) 5億(yi) -10億(yi) 美元。另外,國家級檢測檢驗機構的結果,絕大多數得不到發達國家的認可,使出口企業(ye) 在麵對技術性貿易壁壘時更加被動。它將涉及歐盟市場上約3萬(wan) 種化工產(chan) 品、影響中歐之間90%以上的貿易額,中歐化工品進出口總額將下降10%,中國化工生產(chan) 總值將下降0.4%,並有可能導致20萬(wan) 化工及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失業(ye) 。

  第二,EUP環保指令將成為(wei) 繼WEEE和ROHS之後的又一大環境壁壘。

  EUP指令於(yu) 2007年8月開始正式生效。EUP指令全稱為(wei) “用能源產(chan) 品生態設計指令”,涵蓋了所有用電的產(chan) 品,包括暖氣與(yu) 熱水設備、電動馬達係統、家庭與(yu) 服務業(ye) 的照明設備、家用電器、家庭與(yu) 服務業(ye) 的辦公室設備、通風與(yu) 空調設備等,且涉及到從(cong) 設計、製造到使用、維護、回收和後期處理一整條產(chan) 業(ye) 鏈。按照該指令的要求,設計人員在設計新產(chan) 品時就要考慮整個(ge) 產(chan) 品生命周期對能源、環境、自然資源的影響程度。這對於(yu) 中國企業(ye) 來說確實是個(ge) 新的挑戰。EUP指令實施後,除了會(hui) 增加機電企業(ye) 原材料成本外,還將提高設計和製造成本。對於(yu) 那些以低價(jia) 位取勝的出口企業(ye) 來說,成本上升進一步攤薄了原本就很微薄的利潤,企業(ye) 的贏利能力將會(hui) 受到較大考驗。因此,對那些產(chan) 品技術落後、應對能力不足的企業(ye) 來說,可能會(hui) 因此退出歐洲市場。預計EUP指令實施以後,對中國家電行業(ye) 造成的影響不會(hui) 低於(yu) 500億(yi) 元人民幣。

  第三,2006年12月27日正式公布並同時生效的歐盟《關(guan) 於(yu) 限製全氟辛烷璜酸銷售及使用的指令》(即PFOS指令)將於(yu) 2008年6月27日正式實施。指令規定,以PFOS為(wei) 構成物質或要素的,若濃度或質量等於(yu) 或超過0.005%的將不得銷售;而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濃度或質量等於(yu) 或超過0.1%,則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將被列入禁售範圍。PFOS是目前世界上發現的最難降解的有機汙染物,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積性和多種毒性,PFOS被廣泛應用於(yu) 紡織品、地毯、皮鞋、造紙、包裝、印染、洗滌、化妝品、農(nong) 藥、消防劑及液壓油等製造領域。歐盟此項全麵禁止PFOS在製成品中使用的禁令將給我國對歐盟出口企業(ye) 帶來較大影響,雖然歐盟的這一禁令有18個(ge) 月的過渡期,但目前我國國內(nei) 還沒有研發出能完全符合歐盟對PFOS控製標準的紡織用助劑,因此紡織等輕工行業(ye) 將麵臨(lin) 艱巨的挑戰。

  第四,歐盟關(guan) 於(yu) 食品汙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規(EC1881/2006號條例)已於(yu) 2007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原EC466/2001號食品汙染物法規同時廢止。新法規對各類進口食品質量安全提出了更高、更全麵的要求。新法規對硝酸鹽、真菌毒素、重金屬、二惡英、類二惡英多氯聯苯、三氯丙醇及苯並吡六大類食品汙染物作出了最高限量規定。上述汙染物涉及範圍廣泛,水產(chan) 品、動物產(chan) 品、糧食製品、調味品、罐頭食品、蔬菜、水果、酒類等各類食品和農(nong) 產(chan) 品(29.15,0.88,3.11%,股票吧)大都在新法規監控範圍內(nei) 。歐盟實施食品汙染物最高限量新法規後,進一步抬高了中國食品/農(nong) 產(chan) 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門檻,相關(guan) 企業(ye) 所需投入的生產(chan) 成本及技術成本也將隨之增加。

  以所謂的“中國產(chan) 品和食品安全問題”為(wei) 由設置大量貿易壁壘

  2007年的大部分時間,歐盟對中國出口歐盟的產(chan) 品和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大力渲染和炒作,給中國政府和出口企業(ye) 施壓,甚至有把該問題政治化的趨勢。

  首先,歐盟頻繁通過“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係統?RASFF?”發布預警及信息通報,使我國出口到歐盟的該產(chan) 品受到嚴(yan) 重影響。

  如果歐盟某一成員發現我國某一企業(ye) 的出口食品或飼料存在一定危害或危險,就會(hui) 通過歐盟委員會(hui) 把這一信息迅速通報給歐盟所有其他成員,同時通過媒體(ti) 發布,使消費者及時獲得這一信息。但RASFF向外發布這一信息時,並不說明這種產(chan) 品來自於(yu) 哪一企業(ye) ,而是說來自於(yu) 那一個(ge) 國家如中國,這樣就會(hui) 誤導歐盟的所有消費者,認為(wei) 來源於(yu) 中國的所有該產(chan) 品存在問題,嚴(yan) 重影響了中國該產(chan) 品在歐盟市場上的信譽。

  自2007年第15周起,“歐盟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係統發布的預警及信息通報”新增加了“控製類型”和“狀況”兩(liang) 個(ge) 欄目。從(cong) 2007年1月1日到11月14日,歐盟委員會(hui) 共對我國食品和飼料通報368起,居世界之首。

  對於(yu) 出口食品,中國已經初步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規體(ti) 係、標準體(ti) 係和監管體(ti) 係。目前,中國相當一部分食品企業(ye) 的加工技術和加工裝備已經達到或接近國際領先水平,肉製品、乳製品、飲料、啤酒等行業(ye) 的大型企業(ye) ,普遍擁有世界一流的生產(chan) 和檢驗設備。對於(yu) 中歐之間的食品問題,應當友好協商做好以下工作:加強食品安全領域的國際合作;高度重視食品產(chan) 地的環境保護;盡快建立國際食品安全信息的通報機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jue) 國際食品安全問題;要正確發揮新聞媒體(ti) 的輿論監督作用。

  其次,歐盟“非食品類產(chan) 品快速預警係統”,對中國非食品產(chan) 品設置貿易壁壘。

  歐盟“非食品類產(chan) 品快速預警係統(RAPEX)”,是歐盟於(yu) 2001年依據《歐盟通用產(chan) 品安全指令》修正案而設立的。由於(yu) 歐盟是我國產(chan) 品的主要出口市場,我國是遭受歐盟非食品類產(chan) 品快速預警係統通報頻次最高的國家,2007年1-9月,RAPEX針對中國輸歐產(chan) 品通報的件數就達479件(根據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網提供的數據),其中玩具和電器是受到通報影響最嚴(yan) 重的產(chan) 品。

  如何才能減少歐盟對我國出口非食品類產(chan) 品的通報呢?首先,政府部門盡快建立應對技術貿易壁壘的服務平台,檢測機構要收集相關(guan) 國家的技術標準和檢測方法,更好地為(wei) 企業(ye) 提供技術力量支持。其次,生產(chan) 企業(ye) 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可隨意向他人提供認證證書(shu) ,也不可無條件滿足客戶要求,要注意收集進口國的有關(guan) 標準、法規,及時了解進口國有關(guan) 要求並認真執行,要從(cong) 原料的選擇、設計、工藝及運輸手段等多個(ge) 環節保證產(chan) 品質量,不斷提升產(chan) 品檔次和科技含量,努力建立自己的知名品牌。

  正確認識和應對歐盟的新貿易壁壘

  歐盟對我國實施的新貿易壁壘主要是技術性貿易壁壘,對這種貿易壁壘應當正確認識,才能采取相應的對策。我們(men) 應當認識到,排除中歐雙邊貿易中的政治因素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實質上是國家之間發展不平等的產(chan) 物,如發達國家與(yu) 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發展水平,尤其是科技發展水平存在著巨大的差距,從(cong) 而在產(chan) 品質量和標準的要求上也就存在著不同和分歧,雙邊之間的貿易要求就不對等。

  歐盟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既有正麵效應也有負麵效應。正麵效應主要有:有利於(yu) 我國出口企業(ye) 改進技術,調整產(chan) 業(ye) 結構;有利於(yu) 我國環境標準法規的建立與(yu) 調整;有利於(yu) 提高環保意識,引導綠色消費潮流;有利於(yu) 提高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意識,獲得長期的利益。負麵效應主要有:我國遭受歐盟技術性貿易壁壘產(chan) 品多,損失大。同時,歐盟新貿易壁壘削弱了我國出口企業(ye) 的競爭(zheng) 力。因此,我們(men) 應當正確認識歐盟技術性貿易壁壘,麵對現實,適應挑戰,既要堅決(jue) 反對歐盟新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產(chan) 品過於(yu) 苛刻的歧視性做法,也要承認歐盟新貿易壁壘現實的合理性,積極改善我國出口商品結構,才能使我國出口產(chan) 品具有更強的競爭(zheng) 力。


 

免責聲明:伟德国际英国對紡織貿促網上所刊登信息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或可靠性,請您自行甄別。由於信賴本網任何信息所產生的風險或損失均由您自行承擔,與我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