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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紡織企業(ye) 靠什麽(me) “一統天下”
目前擺在中國紡織業(ye) 麵前,尚有五道或大或小、或虛或實的坎。隻有越過這五道坎,中國紡織業(ye) 才能在國際經貿交流中獲得真正的公平待遇。這條路要一直走到2016年年底才能走完。
第一道坎:意圖延長紡織品配額
3月初,美國相關(guan) 協會(hui) 牽頭發起了《伊斯坦布爾聲明》行動,要求世貿組織在今年7月1日以前召開緊急會(hui) 議,討論將紡織品配額延長至2007年年底的建議。簽署這一聲明的有土耳其、墨西哥、意大利、比利時、奧地利等10多個(ge) 國家的相關(guan) 協會(hui) ,非洲10多個(ge) 國家的行業(ye) 協會(hui) 也表示支持。
很顯然,如果這個(ge) 聲明所要求的事項被世貿組織所通過,其對中國紡織業(ye) 的打擊是非常沉重的。但目前看來,配額取消已成定局,連美國有關(guan) 貿易官員也認為(wei) ,提出這個(ge) 議程太遲了。
目前,基本上可以說中國已經跨過了這道坎。
第二道坎:美國大選
中美貿易受政治影響、受美國大選影響至深。今年年底,美國將進行大選,中美貿易問題,尤其是中美紡織品問題,不可避免地將會(hui) 被競選者當成拉攏選票的議題,甚至有可能動用具體(ti) 的貿易救濟手段。
在這方麵,美國民主黨(dang) 候選人克裏表現尤為(wei) 激進。克裏一方麵支持用一國兩(liang) 製的方式解決(jue) 中國的統一問題,同時又認為(wei) ,美國的紡織廠及紡織工人受到了來自中國的廉價(jia) 商品的衝(chong) 擊,美國應該使用中國入世時與(yu) 美國達成的特別保障條款限製中國紡織品對美國的出口。2月份,克裏在接受美國《商業(ye) 周刊》采訪時再度批評布什政府在貿易問題上沒有向中國施加足夠的壓力。克裏表示,如果他能夠擔任總統,將在貿易、知識產(chan) 權及人民幣匯率等問題上向中國施加更大壓力。
有專(zhuan) 家認為(wei) ,美國俄亥俄、密歇根等幾個(ge) 州失業(ye) 人數很多,這幾個(ge) 州很有可能成為(wei) 美國大選的勝負關(guan) 鍵。在這樣的情況下,克裏作為(wei) 挑戰者,隻要說出針對中國的重話就能贏得選民的認同,而作為(wei) 執政者的布什則不同,他必須進一步,采取具體(ti) 措施,才有可能得到選民的擁護。
基於(yu) 上述原因,大選前,美國政府的對華貿易政策將會(hui) 趨緊,並且有可能在3種紡織品設限之後,擴大對華紡織品的限製範圍。
第三道坎:2008年12月31日
這一道坎體(ti) 現在中國入世《工作組報告書(shu) 》中。
該報告書(shu) 的第4節D段11條是專(zhuan) 門為(wei) 紡織品設定的。在該條中,中國承諾:(1)一旦相關(guan) 成員向中國提出磋商請求,中國同意在收到請求後對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出口增長速度控製在7.5%(羊毛類產(chan) 品為(wei) 6%)的幅度以內(nei) 。(2)如果在90天的磋商期內(nei) 雙方未能達成解決(jue) 問題的辦法,則在磋商繼續進行的同時,相關(guan) 成員可以對中國涉案紡織品進行限製。(3)上述限製措施的有效期為(wei) 當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相關(guan) 成員提出磋商時距離年底已經不足3個(ge) 月(或者剛好3個(ge) 月),則限製措施的有效期是12個(ge) 月。(4)該條款的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由於(yu) 這項規定既清晰又嚴(yan) 厲,而且操作簡便,因此筆者預測,在2009年1月1日該規定失效之前,包括美國在內(nei) 的W TO成員,一旦與(yu) 中國在紡織品與(yu) 服裝領域發生糾紛,首先會(hui) 采取上述方式對中國進行製裁。
事實上,稍早美國對華三種紡織品的設限,援引的就是這樣的一個(ge) 規定。
第四道坎:2013年12月10日
這一道坎體(ti) 現在中國《入世議定書(shu) 》中。
在該議定書(shu) 第16條“特定產(chan) 品過渡性保障機製”中規定,如果WTO成員認為(wei) 原產(chan) 於(yu) 中國的產(chan) 品對該成員的同行業(ye) 造成威脅或者造成市場擾亂(luan) ,則該成員可以向中國提出磋商。中國承諾:(1)如果雙方的磋商未能在60天內(nei) 達成協議,則受影響的世貿組織成員有權在必需的限度內(nei) ,對中國相關(guan) 產(chan) 品撤銷減讓或者限製進口。(2)中國產(chan) 品對相關(guan) 成員的損害分為(wei) 兩(liang) 類,即出口的相對增長和絕對增長,相關(guan) 成員據此對中國的限製措施也分為(wei) 2年內(nei) 和3年內(nei) 兩(liang) 種。(3)相關(guan) 成員可以對中國產(chan) 品采取臨(lin) 時保障措施,期限200天。(4)相關(guan) 成員作出的限製措施一旦超越期限,中方的反擊權利為(wei) 暫停實施減讓或者義(yi) 務。(5)該條款的適用期為(wei) 中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後12年(也即2013年12月10日,筆者注)。
由於(yu) 以上規定和《工作組報告書(shu) 》4節d段11條的內(nei) 容有重複的可能,因此,《工作組報告書(shu) 》4節D段11條中規定,“不得根據本規定(即《工作組報告書(shu) 》4節D段11條,筆者注)和議定書(shu) (草案)第16條的規定對同一產(chan) 品同時適用措施”。這一條款的通俗解釋為(wei) :兩(liang) 個(ge) 大棒子,隻能一個(ge) 一個(ge) 用,不能兩(liang) 個(ge) 同時掄。
筆者猜測,隻有在2008年12月31日之後,這個(ge) 規定才有可能被W TO成員利用。因為(wei) 《工作組報告書(shu) 》中的規定更為(wei) 嚴(yan) 厲。
第五道坎:2016年12月10日
這一道坎體(ti) 現在中國《入世議定書(shu) 》中,是關(guan) 於(yu) 反傾(qing) 銷的規定。
在該議定書(shu) 第15條中規定,“如受調查的生產(chan) 者不能明確證明生產(chan) 該同類產(chan) 品的產(chan) 業(ye) 在製造、生產(chan) 和銷售該產(chan) 品方麵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該WTO進口成員可使用不依據與(yu) 中國國內(nei) 價(jia) 格或成本進行嚴(yan) 格比較的方法。”“(d)一旦中國根據該W TO進口成員的國內(nei) 法證實其是一個(ge) 市場經濟體(ti) ,則(a)項的規定即應終止,但截至加入之日,該W TO進口成員的國內(nei) 法中須包含有關(guan) 市場經濟的標準。無論如何,(a)項(2)目的規定應在加入之日後15年終止。”
以上規定,通俗一點解釋即為(wei) ,中國企業(ye) 在入世之後15年之內(nei) (截止到2016年12月10日),將不會(hui) 被看作具備市場經濟地位,除非其能夠自身證明。
非市場經濟待遇一直是中國企業(ye) 應對國外反傾(qing) 銷調查時遭遇的最大的障礙,但是這個(ge) 障礙要在入世15年之後才能撤銷。
具體(ti) 到紡織品,至少在2008年年底之前,中國的紡織品一般不會(hui) 遭到國外的反傾(qing) 銷調查,因為(wei) WTO成員有另外的簡單易行得多的保障措施手法。但是,在2008年年底之後,甚至2016年之後,反傾(qing) 銷可能會(hui) 越來越多。
因此,從(cong) 現在開始,雖然中國紡織業(ye) 即將迎來無配額時代,但是該行業(ye) 麵臨(lin) 的關(guan) 卡,就像接力賽一樣,一重又一重,直到2016年年底,中國紡織業(ye) 才能獲得真正的公平待遇。以上關(guan) 卡,將成為(wei) 中國紡織業(ye) 進軍(jun) 國際市場的重大掣肘。
當然,更大的問題在於(yu) 中國紡織業(ye) 本身,如何提高產(chan) 品的品質、如何打造優(you) 質品牌,是每一個(ge) 紡織業(ye) 者必須認真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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