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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互降部分紡織品關(guan) 稅
自2006年起至2008年,中國和巴基斯坦將對501個(ge) 稅號的紡織品逐步降低關(guan) 稅和實施零關(guan) 稅。
中國和巴基斯坦簽署的《中巴兩(liang) 國政府關(guan) 於(yu) 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計劃的協議》規定,2006年1月1日起中國和巴基斯坦將對501個(ge) 稅號的紡織品服裝,逐步降低關(guan) 稅,產(chan) 品包括部分羊毛、棉布、化纖紗、化纖布、無紡布、地毯、起絨織物、伟德国际英国或鉤編織物、伟德国际英国或鉤編服裝及衣著附件、床單和其它部分家用紡織品。
2006年1月1日起,巴基斯坦對中國30個(ge) 稅號的紡織品實施一次性優(you) 惠關(guan) 稅,優(you) 惠幅度從(cong) 7%至100%不等,其中巴方紡織品關(guan) 稅減讓幅度,大多在15%左右,最高幅度達到100%,如粗梳羊毛、精梳羊毛片毛。同時,適於(yu) 繅絲(si) 的桑蠶絲(si) 的關(guan) 稅減讓幅度高達50%。
此外,2006年1月1日起,中國對巴基斯坦471個(ge) 稅號紡織品服裝逐步降低關(guan) 稅稅率,2008年1月1日關(guan) 稅稅率削減到零。具體(ti) 是,原關(guan) 稅稅率在15%以上的產(chan) 品,至2006年起降為(wei) 10%,2007年降為(wei) 5%,2008年降為(wei) 零。原關(guan) 稅稅率在5%(含)至15%(含)的產(chan) 品,至2006年起降為(wei) 5%,2007年降為(wei) 零。原關(guan) 稅稅率在5%以下的產(chan) 品,2006年起關(guan) 稅全部降為(wei) 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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