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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紡企在柬埔寨投資狀況分析
紡織行業(ye) 是我國重要的傳(chuan) 統支柱產(chan) 業(ye) 之一,其工業(ye) 總產(chan) 值、出口額等指標在國民經濟中占有相當高的比重,對於(yu) 出口創匯、解決(jue) 和保持就業(ye) 具有舉(ju) 足輕重的作用。但在以往配額體(ti) 製下,我國的紡織行業(ye) 發展受到了嚴(yan) 重製約,始終麵臨(lin) 著壓錠減產(chan) 的壓力,這一方麵是因為(wei) 我國紡織品主要出口市場通過配額限製我產(chan) 品出口數量,減輕對當地同業(ye) 的衝(chong) 擊,另一方麵是因為(wei) 我國出口紡織品低端產(chan) 品較多,低水平競爭(zheng) 激烈,產(chan) 品結構不能滿足國際市場需求。
我國加入WTO以後,紡織品出口環境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受配額製約因素減少,長期受到壓製的紡織出口能力得到了短暫釋放,但隨後美國、歐盟以“擾亂(luan) 市場”為(wei) 由,相繼啟動特保程序和措施,對我出口紡織品設限,使紡織行業(ye) 再次陷入困境。
在我對外經濟合作背景和長期不利的出口環境影響下,我國紡織行業(ye) 企業(ye) “走出去”的步伐不斷加強,投資海外已經成為(wei) 企業(ye) 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手段。
柬埔寨作為(wei) 我國的傳(chuan) 統友好國家,近十幾年來也逐漸成為(wei) 我企業(ye) 、尤其是紡織服裝企業(ye) 的投資目的地。現將我紡織服裝企業(ye) 在柬投資情況做一簡要介紹:
一、總體(ti) 投資現狀
自1994年8月至2004年底,內(nei) 地企業(ye) 共在柬設立企業(ye) 189家,協議投資總額4.097億(yi) 美元,排在馬來西亞(ya) 、美國、台灣之後,為(wei) 柬第四大外資來源地,且已連續三年為(wei) 柬最大FDI(外國直接投資)輸入國。
值得一提的是,1994年內(nei) 地在柬注冊(ce) 的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企業(ye) 為(wei) 服裝企業(ye) ——柬埔寨藍鳥國際服裝有限公司。
可以看出,紡織服裝行業(ye) 在投資項目中占主導地位。
我在柬投資紡織服裝企業(ye) (含獨資及合資)107家,其中服裝企業(ye) 104家,紡織企業(ye) 3家,占同期我對柬投資項目總數的56.6%。
紡織服裝企業(ye) 投資數量呈波動狀態,與(yu) 我曆年在柬投資波動基本一致,表明了紡織服裝行業(ye) 在我對柬投資中的主導地位,且與(yu) 同期國內(nei) 紡織行業(ye) 現狀相呼應。
紡織服裝行業(ye) 項目曆年投資總額(協議投資)1.365億(yi) 美元,占同期我對柬投資總額的33.3%,項目平均投資額128萬(wan) 美元。
服裝行業(ye) 投資項目比重較大而投資總額比重較小符合行業(ye) 規律,因其為(wei) 紡織行業(ye) 最下遊產(chan) 業(ye) ,投資規模僅(jin) 占整個(ge) 行業(ye) 投資的5%左右。今年,我紡織服裝企業(ye) 在柬投資預計將有大幅度增長,僅(jin) 上半年即注冊(ce) 成立19家服裝企業(ye) ,投資總額3050萬(wan) 美元,已超過去年全年水平。
二、投資環境分析
從(cong) 紡織服裝,尤其是服裝行業(ye) 曆年在柬投資數據看,當國內(nei) 出現產(chan) 能過剩、出口競爭(zheng) 壓力增加的情況時,在柬投資的服裝企業(ye) 數量就會(hui) 顯著增加。尤其是美國和歐盟相繼對我紡織品設限後,來柬谘詢、投資的服裝企業(ye) 出現大幅增長。
服裝企業(ye) 選擇在柬投資的原因,並非由於(yu) 其吸引外資的政策優(you) 惠或投資環境良好。柬投資環境差距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一)、基礎設施落後,不利於(yu) 企業(ye) 控製成本。柬埔寨是世界上最不發達國家之一,由於(yu) 長年戰亂(luan) 和政局動蕩,基礎設施遭到了嚴(yan) 重破壞,雖然經過近幾年的修複,其電力、供水、道路交通等方麵仍然處於(yu) 落後狀態,難以滿足企業(ye) 生產(chan) 的需求,經常出現停水、斷電現象。由於(yu) 水、電供應成本較高、交通不便,企業(ye) 在基礎設施方麵的額外支出增加了運營成本。此外,柬工人工資水平比周邊的越南、孟加拉等紡織服裝競爭(zheng) 對手高且勞動力素質和效率較低。柬製衣工人法定月最低工資為(wei) 45美元,實際人均月工資約80美元。這些都造成了投資成本增加,削弱了柬埔寨對外資的吸引力。
(二)、法製不健全,投資者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柬尚未頒布《公司法》等商業(ye) 運營的根本法律,也未設立解決(jue) 商業(ye) 糾紛、案件的專(zhuan) 門機構或法庭,外資企業(ye) 在當地的利益多數情況下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獲得保護,“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yan) ”、“違法不究”甚至“錢大於(yu) 法”的現象比較普遍。此外,社會(hui) 普遍存在“外資是來掙柬人錢”的片麵認識,人民對“外國資本家”有較大的抵觸情緒,工會(hui) 組織繁多且罷工、示威等活動十分頻繁,時常威脅企業(ye) 正常經營甚至人身、財產(chan)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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