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手机1946
2018年12月24日,巴西工業(ye) 外貿服務部發布2018年第65號決(jue) 議,對原產(chan) 於(yu) 中國大陸、韓國、泰國和台灣地區的尼龍線(葡語:fioses de náilon)啟動反傾(qing) 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本案傾(qing) 銷調查期為(wei) 2017年7月~2018年6月,損害分析期為(wei) 2013年7月~2018年6月。涉案產(chan) 品的南共市稅號為(wei) 5402.31.11、5402.31.19和5402.45.20。
利益相關(guan) 方應通過SDD數字信息係統(Sistema DECOM Digital)參與(yu) 本次調查應訴,提交案件相關(guan) 證據材料。SDD係統網址為(wei) :https://decomdigital.mdic.gov.br。利益相關(guan) 方可在本複審立案公告日發布之日起20天內(nei) 向巴方指定應訴法定代理人。
調查問卷將會(hui) 發送至各出口商/生產(chan) 商、進口商和其他國內(nei) 生廠商,涉案企業(ye) 須在調查問卷寄發日起30天內(nei) 填寫(xie) 問卷並通過SDD數字信息係統提交答卷。
利益相關(guan) 方可在調查啟動後5個(ge) 月內(nei) 申請召開聽證會(hui) 。
本次複審調查將於(yu) 立案之日起的10個(ge) 月內(nei) 完成,特殊情形下如有延期,該延期將不超過兩(liang) 個(ge) 月。上述複審期間,原巴西貿易保護局於(yu) 2013年發布的第124號決(jue) 議的反傾(qing) 銷措施仍繼續有效。
案件進一步信息可通過以下聯係方式谘詢巴方:
電話:+55 61 2027-9346 / 9347
電子郵件:fiosesnailon@mdic.gov.br
2012年7月9日,原巴西發展工業(ye) 外貿部外貿秘書(shu) 處對原產(chan) 於(yu) 中國大陸、韓國、泰國和台灣地區的尼龍線啟動反傾(qing) 銷立案調查。2013年12月27日,原巴西貿易保護局在官方公報發布第124號決(jue) 議,開始對中國大陸、韓國、泰國和台灣地區涉案產(chan) 品征收反傾(qing) 銷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