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棉紡織纖維等貨物7月1日起享受港澳零關稅
來源:海關(guan) 總署 發布日期:2010-06-08
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和《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相關補充協議,海關總署製訂了《2010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表》(見附件1)和《2010年7月1日起新增澳門享受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表》(見附件2),現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執行。
上述兩表使用了簡化的貨品名稱,其貨品範圍與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相應稅號的貨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