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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未能通過紡織品生產地強製標簽

2010年9月13日,歐盟理事會雖然沒有意大利的支持,但仍就紡織品標簽規例草案通過一項政治協議。

    意大利投票反對該協議,原因是協議沒有包括要求生產(chan) 商在紡織品標簽顯示原產(chan) 地的條文。歐洲議會(hui) 及歐洲委員會(hui) 均支持加入該條文。

    2010年5月18日,歐洲議會(hui) 采納一項關(guan) 於(yu) 紡織品標簽的立法決(jue) 議。新法案旨在取代指令73/44/EC、96/73/EC及96/74/EC,簡化歐盟開發及使用紡織品的監管架構。

    目前,紡織品的生產(chan) 地標簽屬自願性質,實際上視乎國家法例而定。歐洲議會(hui) 成員認為(wei) ,歐盟應向原產(chan) 地標簽規定更嚴(yan) 格的國家看齊,使原產(chan) 地標簽成為(wei) 強製規定。議會(hui) 就如何決(jue) 定來自第三國的紡織品原產(chan) 地,列出以下準則:

    • 產(chan) 品完全在單一國家或地區取得,應視為(wei) 源自該國家或地區;

    • 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涉及超過一個(ge) 國家或地區,應以進行最後實質性轉型的國家或地區為(wei) 原產(chan) 地。

    • 歐盟成員國(意大利除外)否決(jue) 了歐洲議會(hui) 的修訂,采納類似歐洲委員會(hui) 最初技術議案的文本,沒有納入紡織品原產(chan) 地強製標簽議案。

理事會(hui) 在2010年9月13日的新聞稿中表示,將來規例應包括改善製度的條文,藉以:

    • 進一步協調紡織品在不同生產(chan) 、加工及配送階段中貼附的標簽、標記及文件上使用的紡織品名稱及說明;及

    • 確保歐盟消費者能獲取正確資訊。

    理事會(hui) 采納原產(chan) 地標簽措施,如此最終文本的采納也許會(hui) 因辯論而延遲。

    歐洲議會(hui) 要求歐洲委員會(hui) 就新的歐盟標簽規定提交報告,內(nei) 容須以業(ye) 界谘詢結果為(wei) 基礎,倘若合適,可以附上法案。報告將涉及下列事項:

    • 協調的護理標簽製度;

    • 全歐盟適用的統一衣履尺碼標簽製度;

    • 顯示紡織品生產(chan) 過程中,使用可能致敏或有害物質的標記;

    • 關(guan) 於(yu) 紡織品環保表現和生產(chan) 的生態標簽;

    • 社會(hui) 標簽,顯示紡織品在怎樣的社會(hui) 狀況下生產(chan) ;

    • 紡織品可燃性警告標簽;

    • 電子標簽,包括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

    • 在標簽加入識別號碼,以便有需要時能通過互聯網等獲取更多產(chan) 品資料;

    • 使用毋須文字說明的標誌,識別紡織品所用的纖維,讓消費者容易明白產(chan) 品成份。

    歐洲議會(hui) 並要求委員會(hui) 在規例草案通過生效兩(liang) 年後,進行研究以評估紡織品生產(chan) 或加工所用的物質否會(hui) 危害人類健康。議會(hui) 的用意是要評估過敏反應與(yu) 紡織品所用的人造纖維、著色劑、殺生物劑、防腐劑或納米粒子之間有否因果關(guan) 係。將來研究結果也許會(hui) 帶來更多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