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國際資訊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擬議修訂“綠色指南”

  2010年11月11日消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於近日提出對《綠色指南》進行修訂,以幫助商家避免做出誤導消費者的環境聲稱。擬議的修訂旨在更新指南,以便更容易被企業理解和使用,同時幫助企業更好地調整產品聲稱並達到消費者的預期要求。
  
  修訂後《綠色指南》的變化包括商品合格證書的使用和標記、“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聲稱、“可再生材料”(renewable materials)聲稱以及“碳補償”(carbon offset)聲稱的新指南。目前,FTC正在就擬議修訂征求公眾評議意見,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10日。
  
  《綠色指南》於1992年首次發布,幫助商家確保他們的產品聲稱是正確和屬實的,並在1996年和1998年進行了修訂。指南提供的內容包括:1)適用於所有環境市場銷售聲稱的一般原則;2)消費者如何理解這些具體的聲稱以及商家如何證實聲稱;3)商家如何能保證這些聲稱以避免欺騙消費者。
  
  修訂後的指南將有以下變化:
  
  l  提醒商家不要泛稱產品是“環境友好型”或“生態友好型”,因為隻有極少數產品具有消費者認為的對環境有特殊作用的特性,這使得這些聲明幾乎不可能被證實。此外,建議商家提供產品所使用的材料和能源的具體信息。如果在生產產品時有任何一部分使用了化石燃料,商家就不應進行可再生能源聲稱。
  
  l  指南提醒商家不要使用不合格的證書和標記,即那些沒有??和標記應該清晰、突出並具體。
  
  l  指南提醒商家消費者可如何理解某些環境聲稱,包括產品可降解、可堆肥或“無”特定物質。比如,如果商家聲稱一個產品為“可降解的”,它應該在“相當短的時間內”(不超過一年)完成降解。
  
  l  提議還對“碳補償”(carbon offset)聲稱提供了新的建議。碳補償對某一地方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進行付款,以平衡或抵消其他地方產生的排放量。建議商家表明消費者購買的碳補償將在兩年內產生降低排放,若碳補償所進行的活動是根據法律規定而進行的,則避免進行宣傳。
  
  l  指南還進行了調整和簡化,使其更容易閱讀和使用。
  
  同時,FTC正在就該提案的各方麵征求評議意見,在指南的第VII章--征求評議意見可看到完整的問題清單。
  
  最後,由於FTC缺乏足夠的基礎且希望避免提出的指導與其他機構的規定和指導重複,該指南沒有涉及“可持續”、“天然”和“有機”等術語的使用。紡織品和其他農產品的有機聲稱目前屬於美國農業部國家有機計劃(National Organic Program)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