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我國某大型企業的一批化工產品被羅馬尼亞海關扣留,原因是該企業不能提供其所出口貨物的“REACH(《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製》)注冊號及相關證明文件”。該企業當即向其唯一代表瑞旭技術公司設立在愛爾蘭的子公司CIRS求助,最終由瑞旭技術公司開具出注冊完成通知書和噸位涵蓋證明等注冊合規證明文件,使得出口產品最終順利通關,貿易風險得以消除。
按照REACH法規要求,2010年12月1日開始,所有輸歐化學品物質都要出具“注冊證明”,提交申請注冊日期分三個階段:2008年6月1日~2010年11月30日第一階段,為1000噸以上的高危險物質;2010年12月1日~2013年5月31日,100~1000噸物質;2013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1~100噸物質。目前,第一階段注冊已經結束,輸歐貿易已經進入REACH法規注冊監管期。在些提醒企業:所有輸歐企業應加強與進口商、唯一代表溝通,避免被高額處罰、扣貨、退貨、合同終止等貿易風險。
按照REACH法規要求,2010年12月1日開始,所有輸歐化學品物質都要出具“注冊證明”,提交申請注冊日期分三個階段:2008年6月1日~2010年11月30日第一階段,為1000噸以上的高危險物質;2010年12月1日~2013年5月31日,100~1000噸物質;2013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1~100噸物質。目前,第一階段注冊已經結束,輸歐貿易已經進入REACH法規注冊監管期。在些提醒企業:所有輸歐企業應加強與進口商、唯一代表溝通,避免被高額處罰、扣貨、退貨、合同終止等貿易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