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對來自中國等國家和地區的纖維織物實施海關標準價格
來源:商務部駐阿根廷經商參處 發布日期:2010-12-21
2010年12月14日,阿根廷官方公報上公布了阿聯邦收入管理局(AFIP)2993號決議,對來自包括中國在內的第四組國家和地區的纖維織物實施4美元/公斤的離岸標準價格。相關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6001.10.20。上述決議將於12月15日起生效。(駐阿根廷使館經商參處編譯)
注:第四組國家和地區包括韓國、朝鮮、中國、菲律賓、香港、台灣、印度、印度尼亞(ya) 西亞(ya) 、馬來西亞(ya) 、巴基斯坦、泰國、新加坡和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