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hui) (EC)於(yu) 11月18日修改普惠製(GSP)進口產(chan) 品的原產(chan) 地證(RoO)。新的規定可能從(cong) 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修改後的規則預期提高尼泊爾紡織品出口。新的原產(chan) 地規則為(wei) 最不發達國家(LDCs)設定特別規定,尼泊爾可以利用這些規定,尤其是零關(guan) 稅優(you) 惠。
同樣,如果新的原產(chan) 地規則生效的話,那麽(me) ,它將給紡織工廠創造友好的氛圍,有利於(yu) 工廠健康順利發展成長。同時,它還將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hui) 。
目前的原產(chan) 地規則相對修改後的原產(chan) 地規則較為(wei) 複雜,修改後的原產(chan) 地規則使得規則和條例更為(wei) 靈活,特別是對最不發達國家經濟來說,他們(men) 希望利用歐盟優(you) 惠貿易安排提供的優(you) 勢。
按照目前的原產(chan) 地規則,尼泊爾、老撾和柬埔寨等國出口受到影響,因為(wei) 這些國家必須采購南盟、東(dong) 盟和幾個(ge) 非洲國家的原料。但修改後的規則更簡單,它沒有規定強迫這些國家必須采購某些特定產(chan) 地原料。
現在,尼泊爾國家麵臨(lin) 的主要挑戰是,必須與(yu) 幾個(ge) 其他的最不發達國家經濟體(ti) 競爭(zheng) ,雖然它可以自由決(jue) 定從(cong) 哪裏采購原料。如果從(cong) 中國和台灣進口原料,生產(chan) 成本有可能大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