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阿根廷官方公報上公布了阿聯邦收入管理局(AFIP)3026號決(jue) 議,對來自包括中國在內(nei) 的第四組國家和地區的拉鏈及零件實施離岸標準價(jia) 格(詳見下表)。上述決(jue) 議將於(yu) 2011年2月11日起生效。
南共市稅號 商品描述 離岸標準價(jia) 格 適用範圍
9607.11.00 裝有賤金屬製咪牙齒的拉鏈 9.00美元/千克 第一組國家、第四組國家和地 區、第六組國家
9607.20.00 拉鏈零件 5.00美元/千克
注:第一組國家包括巴西、哥倫(lun) 比亞(ya) 、智利、厄瓜多爾、巴拉圭和烏(wu) 拉圭。
第四組國家和地區包括韓國、朝鮮、中國、菲律賓、香港、台灣、印度、印度尼亞(ya) 西亞(ya) 、馬來西亞(ya) 、巴基斯坦、泰國、新加坡和越南。
第六組國家包括玻利維亞(ya) 、秘魯和委內(nei) 瑞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