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全國紡織協會於7月20日就來自中國內地的家具布料及家具的織物部分提出第421條保障申訴,但很快便撤回。該會似乎是基於技術原因而撤回申訴,將來或會再次提出。
根據第421條,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hui) 須判斷由中國內(nei) 地輸入美國的某種產(chan) 品數量有否大增,以致會(hui) 或可能會(hui) 幹擾市場,損害美國本土產(chan) 業(ye) 。假如委員會(hui) 裁定進口產(chan) 品造成幹擾和損害,便會(hui) 建議補救措施,總統可以決(jue) 定是否實施。
在已被撤回的申訴中,全國紡織協會(hui) 主張對繩絨家具布料征收125%關(guan) 稅,申訴涉及的其他織物征收75%關(guan) 稅。假如申訴成立,這些關(guan) 稅將一直實施至2013年12月11日,即第421條屆滿為(wei) 止。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hui) 須於(yu) 接獲申訴後60天內(nei) 作出初步裁決(jue) ,並建議補救措施。然後個(ge) 案將交由美國貿易代表辦事處進一步討論及提出建議,辦事處須於(yu) 接獲委員會(hui) 的建議後55天內(nei) 完成。總統會(hui) 在接獲貿易代表的建議後15天內(nei) 作出最後裁決(jue) ,而總統可以依從(cong) 貿易代表的建議,或決(jue) 定不采取任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