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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議會表決通過歐盟紡織品原產地標識協議第二讀本

  近日,歐盟議會表決通過歐盟紡織品原產地標識協議第二讀本。該協議作為一項強製立法為輸歐紡織品設置了一道新的貿易壁壘。我國出口紡織品服裝貿易將受上述新規較大影響。
  
  歐盟紡織品原產地標識協議第二讀本明確要求:紡織產品的標簽需注明原產國,如果產品有包裝,應在包裝上注明。顯示產品原產地的其他商業單證不能作為標簽的替代。協議還提出:一件紡織品的紡紗、織造、整理或者縫製幾個製造過程中至少有兩個環節在歐盟生產,才被視為是原產於歐盟國家的紡織品。
  
  一旦歐盟成員國正式簽署相關協議後,將對我相關企業產生較大影響:一是增加企業生產環節,加重企業經營負擔;二是增加貿易風險,提高出口難度;三是延長口岸通關時間,加大貿易摩擦。
  
  據統計,2011年上半年廈門口岸共檢驗出口紡織品服裝4652批,貨值2.4億美元。據了解,廈門口岸紡織品服裝企業大多數還屬於貼牌加工或進料加工企業,除了擔心提高出口成本、進口國口岸的通關時間延長之外,更擔心因原產地標識缺失或不規範而導致出口紡織服裝產品被國外通報甚至被退回。這對於正在飽受招工困難、原材料漲價多重夾擊的出口紡織服裝企業來說,無疑又多了一重艱難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