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合組織公布了一份題為《提高創新回報率》的報告,指出該組織34個成員國中,27個國家對企業的研發活動提供稅收優惠待遇。實施此類政策的國家較1995年增加了1倍。稅收優惠受到很多國家政府的青睞,原因是政府不用提供實際的資金,也可以達到支持企業創新的效果。2006年以來,歐洲國家對創新的稅收優惠力度不斷加大,奧地利、比利時、法國、愛爾蘭、荷蘭等國均實施了較有吸引力的稅收激勵機製。但部分跨國企業涉嫌濫用這些政策,將其作為避稅策略,來減輕稅負。報告建議有關國家加強在稅收監管方麵的協調,堵住稅收漏洞,避免跨國企業隻注重享受稅收優惠,不真正從事創新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