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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更新紡織品標簽規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FTC)完成紡織標簽規則修訂,其中包括紡織纖維成份新規定和塬產地揭露。
  
  依照《紡織纖維製品鑒別法(Textile Fibre Products Identification Act)》製訂的規則,在美國販賣的紡織品必須在標簽上揭露紡織纖維的通稱和含量百分比、製造商、銷售商和塬加工或製造產地。
  
  這些變化考慮並納入業界的意見,以符合最新的ISO 2076標準的通用名稱為製造纖維的摻入,從而使整個全球服裝產業更加調和一致。
  
  某些吊牌允許隻顯示纖維名稱、商標及性能資料,而不須披露產品全部的纖維含量。
  
  塬產國披露明白顯示進口產品的塬產地國家,也就是產品的生產或製造地國家。
  
  提議每年由銷售商出具產品符合法規的延續保證,受到強烈的反對,因而並未納入規則中。
  
  根據反對這項規定的美國服裝鞋類協會(AAFA)表示,雖然這些保證是法律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每年延續保證的要求會顯著增加成本,但並不會增加保證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