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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鼓勵本國紡織服裝業發展的措施

  (一)產業政策類措施
  
  墨經濟部會同26個戰略性生產部門製定出一套有助於增強行業生產力和競爭性的政策,並計劃為該政策投入超過5.4億比索。有關產業政策主要包括四方麵內容:
  
  1、開發企業能力
  
  與業界合作,引入企業能力認證、管理和生產流程體係,並基於標準規則或戰略手段,將這些流程體係與重點客戶和創造性市場相結合;
  
  2、促進實施創新流程
  
  國際經驗表明創新和附加值是產品抵禦外來競爭衝擊、開拓國外市場的動力源泉,因此國家計劃設立“國家紡織品和服裝創新中心”,從而實現佩尼亞總統對該行業的承諾,今年將啟動該計劃的第一階段,地址選在伊達爾戈州;
  
  3、刺激國內市場需求
  
  政府同包括CONCAMIN在內的諸多全國性主要商協會在新的《經濟競爭法》框架內簽訂了一項最佳貿易慣例協議,通過促進具有競爭力的商業行為,加強有利於消費者的價值鏈建設,推動供應鏈和分銷渠道發展,提高紡織品和服裝產品在國內市場份額;
  
  4、進一步深化部門國際化進程
  
  利用墨西哥現有的多雙邊自由貿易網絡,通過與國外同業開展資源互補、雙贏合作等方式,積極推動紡織品和服裝部門提高在國際市場的占有率。
  
  (二)海關領域措施
  
  1、暫停製成品進口降稅進程
  
  在本屆總統培尼亞任內六年期間,即2013至2018年內,將暫停削減80個稅號的紡織品關稅,這些稅號項下產品的進口關稅將維持在25%的水平,而非此前所規定的自2015年1月1日起降至20%。值得強調的是,該措施僅針對沒有與墨西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
  
  2、建立進口商名錄
  
  自2015年1月起,墨稅務局將建立“紡織品和服裝類部門進口商名錄”,該名錄將作為一個控製機製識別進口商和衡量其外貿業務風險。未在該名錄中登記入冊的進口商將不得從事纖維或製成品進口。財政部下屬的稅收管理服務局(SAT)有權製定登記入簿的具體要求,每個登記進口商都必須遵守合法公平競爭原則。
  
  3、履行事先通知義務
  
  在新規定中,進口商被要求必須至少提前五天通報任何涉及從國外對墨西哥進口紡織品和服裝活動。須包括:發票、供貨來源、商品運費和保險等單據。SAT可據此對該進口活動會否存在價格低報進行預評估,並提前製定好審查流程。
  
  4、建立“持續監督”體係
  
  對低價報關產品的報關員、進口商及其客戶進行持續的監督,不僅在海關報關時對進口商品展開核查,對曾有不公平競爭或不法進口等不良記錄的進口企業將一直保持檢查。
  
  5、啟動“拆分海關稅號”試點項目
  
  將此前的8位海關稅號細化拆分至10位,目的是能夠更加精準和具體地描述商品,以便更好地對其進行識別和區分。經濟部將和SAT一道,先從一批稅號開始試點,如試點成功將後續強製性普及至全部有關稅號。
  
  6、建立商品進口估價擔保機製
  
  自2015年1月1日起,將建立一個紡織品和服裝製成品及其原材料進口的估價擔保機製,所有試圖以低於其實際成本價格進口有關產品的進口商,都必須保證繳納報關價格和估值價格之間的差價稅,一旦確認商品以偏低價格進口,保證金將用來補償其與估值價格之間的差額。
  
  (三)金融類鼓勵措施
  
  得益於今年初公布的金融改革方案,墨各類開發銀行被賦予更多授信權利,中小企業較以往更容易獲得貸款,且在金額、期限和利率等方麵都可獲得較為優惠的條件。具體講,促進紡織品和服裝業發展的金融類鼓勵措施如下:
  
  1、國家金融銀行(NAFIN)中小企業支持計劃
  
  NAFIN將在未來12個月內為紡織品和服裝部門提供至少4.5億比索信貸融資,專用於針對該部門中小企業的機械設備現代化和新產品開發和創新。
  
  2、墨西哥外貿銀行(Bancomext)國際化融資方案
  
  Bancomext將為紡織品和服裝部門企業參與國家化競爭提供融資支持,包括以下三種具體產品:
  
  (1)為該部門從事出口貨擬從事出口的企業提供直接貸款,用於流動資金、設備、投資項目等;
  
  (2)為國外買家應收賬款提供國際保理,為國際客戶辦理出口商業發票貼現;
  
  (3)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證——信用證常常成為妨礙墨西哥公司出口的重要因素。
  
  3、農業部ACERCA計劃
  
  鑒於目前墨紡織品行業所用的大部分棉花都來自進口,該計劃旨在通過為棉花種植農戶購買保險提供部分支持的方式鼓勵墨西哥紡織工業向本國農民收購棉花。農業部將於近期出台該計劃的相關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