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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擬對進駐經濟特區投資案提供獎勵措施

  越南財政部頃提報總理審議有關進駐經濟特區投資計劃案提供獎勵措施草案。目前越南全國計有3個經濟特區,包括:北部廣寧省雲頓經濟特區(Van Don)、中部慶和省雲峰經濟特區(Van Phong)及南部堅江省富國島(Phu Quoc)。
  
  依據上述草案:
  
  一、對於進駐經濟特區投資非屬.勵產業項目的計劃案,得享受30年適用企業營所稅10%,以及企業營所稅4年免徵及9年減半之優惠;
  
  二、對於進駐經濟特區投資而屬?勵產業項目的計劃案(不含開礦及生產經營而適用特別消費稅貨品或提供勞務計劃,惟製造汽車除外),得享受投資計劃整個期間適用企業營所稅10%,以及企業營所稅4年免徵及9年減半之優惠;
  
  叁、對於進駐經濟區投資不動產的計劃案,得享受適用企業營所稅17%之優惠。
  
  此外,對於在經濟區行政單位任職的人士(含外籍人士),得享受5年免徵個人所得稅(免稅最長期限至2030年截止),以及往後各年個人所得稅減半優惠。另旅客(含外籍旅客)於經濟特區免稅店購物,每人每天可購買200萬越盾(越南央行.率中心公告即期率1美元兌換22,375越盾)以下之免稅貨物(目前越南經濟關口貨品免稅額為100萬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