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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ya) 美尼亞(ya) 發布了紡織品的法規

來源:紡織貿促網 | 發布日期:2006-07-20

    亞(ya) 美尼亞(ya) 共和國貿易經濟發展部,國家標準研究院6月26日發布亞(ya) 美尼亞(ya) 共和國政府關(guan) 於(yu) "批準用於(yu) 銷售的鞋基本部件材料的標誌的技術法規"及關(guan) 於(yu) "批準紡織品名稱的技術法規"的法令草案。

    上述技術法規公布了鞋的種類,鞋的基本部件材料的標誌要求。公布了紡織線和紡織纖維的種類和名稱,對產(chan) 品的標誌和附屬形式的要求,計算紡織品生產(chan) 中的纖維質量的許可量。完全由紡織纖維製成的未加工、半加工、加工、半成品、成品產(chan) 品,用於(yu) 生產(chan) 中混合或裝配程序的產(chan) 品除外。
 
    上述技術法規擬批準日期及擬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見截止日期2006年8月10日。

    由於(yu) 我國有大量的紡織品及鞋類產(chan) 品出口世界各國,因此提醒我國有關(guan) 部門及企業(ye) 給予關(guan) 注,尤其是相關(guan) 產(chan) 品輸出目的國的技術法規要求,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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