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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出台意見穩定勞動關係

    為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對勞動關係的影響,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日前聯合出台《關於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穩定勞動關係的指導意見》,提出通過三方協商對話和共同行動,在保企業、保就業、保穩定中充分發揮三方機製的獨特作用。
 
    指導意見要求全國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加強就業服務工作,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作用,幫助和鼓勵困難企業盡量穩定用工崗位;推動企業加快建立集體協商機製,大力實施集體合同製度“彩虹計劃”,把集體協商作為職工與企業凝聚合力、共擔風險、共渡難關、共謀發展的製度保障;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集體協商,采取靈活用工、彈性工時、彈性工資、組織培訓等措施,共同應對當前經濟困難,穩定就業崗位和勞動關係;加強對困難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指導和管理,規範企業裁員行為,加強對企業裁員規模的調控,指導企業妥善處理被裁減員工的勞動關係;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企業工資拖欠問題,推進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製,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的監控,建立健全企業欠薪報告製度,發現欠薪苗頭及時向企業發出預警,依法及時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

    指導意見要求全國各級協調勞動關(guan) 係三方,建立健全解決(jue) 勞動關(guan) 係重大問題的溝通協調製度,共同研究解決(jue) 勞動關(guan) 係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勞動關(guan) 係調處應急機製,完善應急預案,對重大勞動關(guan) 係隱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對社會(hui) 影響較大的突發性勞動關(guan) 係問題,統一研究應對措施,協調采取一致行動,及時妥善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