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請談一談出台這個(ge) 管理辦法的背景。
答:近年來,我國境外投資快速發展,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如境外投資主體(ti) 日益多元化,行業(ye) 越來越廣泛,境外投資的再投資情形逐漸增多等。同時,黨(dang) 中央、國務院要求政府部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更加注重公共服務。此外,為(wei) 與(yu) 各國共同應對當前危機,拉動需求,也需要推動境外投資加快發展。
因此,結合學習(xi) 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推進體(ti) 製機製創新,商務部在廣泛征求公眾(zhong) 意見和有關(guan) 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製定了這個(ge) 管理辦法。
新華社記者:這個(ge) 管理辦法的核心內(nei) 容是什麽(me) ?
答:這個(ge) 管理辦法有兩(liang) 個(ge) 核心內(nei) 容:一是推進便利化,落實企業(ye) 投資決(jue) 策權;二是強化引導服務,明確商務部為(wei) 企業(ye) 服務的主要內(nei) 容。
新華社記者:這個(ge) 管理辦法從(cong) 哪些方麵推進了境外投資便利化?
答:這個(ge) 管理辦法的便利化措施主要體(ti) 現在以下三個(ge) 方麵:
一是下放核準權限,根據這個(ge) 管理辦法,商務部僅(jin) 保留對少數重大的、涉及多國利益的境外投資,以及在未建交國、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境外投資等,地方企業(ye) 其他境外投資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
二是簡化核準程序和企業(ye) 申報材料,縮短核準時限,根據這個(ge) 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六條規定,企業(ye) 絕大多數境外投資隻需按要求填寫(xie) 並提交《境外投資申請表》即可在3日內(nei) 獲得《企業(ye) 境外投資證書(shu) 》;
三是減少了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境外投資事項,中央企業(ye) 境外投資改由商務部征求意見,地主企業(ye) 一般境外投資事項不再征求意見。
新華社記者:商務主管部門的管理重點是什麽(me) ?
答:這個(ge) 管理辦法規定,商務主管部門主要從(cong) 雙邊政治和經貿關(guan) 係、國家經濟安全、履行國際義(yi) 務等方麵進行審核。境外投資經濟技術可行性由企業(ye) 自行負責。
新華社記者:這個(ge) 管理辦法是如何加強體(ti) 現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的?
答:一方麵,這個(ge) 管理辦法總則明確企業(ye) 開展境外投資應當認真了解並遵守境內(nei) 外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循“互利共贏”原則,辦法第四章提出境外投資行為(wei) 規範,要求企業(ye) 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能力和東(dong) 道國(地區)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這些都是從(cong) 服務企業(ye) 、促進企業(ye) 長遠發展和維護企業(ye) 權益等方麵做出的規定。
另一方麵,辦法第二十八條專(zhuan) 門對商務部引導促進服務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確了商務部服務工作的主要內(nei) 容。此外,根據這個(ge) 管理辦法,商務部建設“境外投資管理係統”,推行電子政務,實行網上申報和證書(shu) 發放,方便企業(ye) 辦事。
新華社記者:這個(ge) 管理辦法如何體(ti) 現部門協作?
答:這個(ge) 管理辦法規定,企業(ye) 向商務主管部門提出核準申請時,須提交國家有關(guan) 部門的核準或備案文件,加強了部門間政策的協調。
新華社記者:商務部下一步對推動境外投資便利化有何打算?
答:我們(men) 將按照國務院的總體(ti) 要求,結合形勢發展需要,及時調整這個(ge) 管理辦法的內(nei) 容,不斷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