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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出口兒童服裝因設計缺陷遭遇通報風險

   近日,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人員對一批出口到意大利的兒童羽絨服實施檢驗時,發現這批產品存在小部件安全性能缺陷,不符合進口國安全標準。

  經查,不合格的原因在於(yu) :一是兒(er) 童服裝腰帶無固定端,可自由活動,不符合歐盟EN14682-2007標準中“束帶要縫合在服裝上,至少在兩(liang) 出口點中間處固定在服裝上”的要求,存在由於(yu) 腰帶纏繞使兒(er) 童窒息的風險;二是樣品包裝袋上沒有窒息警示標識,存在家長因疏忽使兒(er) 童窒息的風險。經過遼寧檢驗檢疫局進一步調查,發現產(chan) 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於(yu) 國外客戶提供給企業(ye) 的樣品存在設計缺陷。

  該案例很具有典型性,突出反映了兩(liang) 方麵問題:一是國外貿易商對本國有關(guan) 法律法規不了解,導致其提供的樣品本身存在隱憂。在國外,尤其是一些發達國家,普遍對兒(er) 童服裝、玩具等兒(er) 童用品的安全性非常關(guan) 注,相關(guan) 法律法規有著嚴(yan) 格、細致的要求。此類產(chan) 品又往往從(cong) 發展中國家進口,導致其本國的貿易商和設計師對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了解不夠,設計出的產(chan) 品常常存在安全性隱患,不符合其本國標準。

  二是我國一些兒(er) 童服裝出口企業(ye) 對相關(guan) 國家的技術法規了解不足,風險控製能力亟待提高。我國大多數出口服裝生產(chan) 企業(ye) ,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通常由國外采購商需求而定,兒(er) 童服裝隻是其生產(chan) 的一類產(chan) 品,因此對兒(er) 童服裝產(chan) 品的特殊要求缺乏警惕性,對相關(guan) 國家技術法規和強製標準缺乏了解,對可能存在的安全性能缺陷的識別能力較差,更少見在企業(ye) 生產(chan) 環節予以有針對性的有效風險監控。

  兒(er) 童服裝在2009年被列入法檢目錄,在進出口時需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進行檢驗。2009年一季度,歐盟RAPEX係統公布的對華輸歐產(chan) 品通報中,涉及紡織、服裝類商品有44項,以兒(er) 童服裝為(wei) 主。在我國出口的兒(er) 童服裝中,絕大多數都是按國外客戶提供的樣品進行生產(chan) 加工。經檢驗檢疫部門調查,由於(yu) 國外客戶提供樣品存在設計缺陷而導致我出口兒(er) 童產(chan) 品不合格的情況並不罕見。對此,應引起高度重視。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在加強搜集國外相關(guan) 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資料,對服裝出口企業(ye) 開展有針對性地幫扶和檢驗監管服務的同時,建議相關(guan) 兒(er) 童服裝出口企業(ye) 應樹立“企業(ye) 是產(chan) 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對兒(er) 童服裝的特殊要求有高度認識和充分了解,主動加強對有關(guan) 國家技術法規的學習(xi) ,了解國際相關(guan) 的技術法規和強製標準並時刻關(guan) 注行業(ye) 發展動態,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對自主設計出口的產(chan) 品要反複審查,避免出現安全隱患;對國外貿易商提供的樣品,一定要認真檢查,避免由於(yu) 其存在安全性缺陷導致貿易糾紛的產(chan) 生。

  與(yu) 此同時,兒(er) 童服裝出口企業(ye) 應提升生產(chan) 管理水平,充分做好應對金融危機影響的準備。由於(yu) 金融危機下的世界性需求減弱,貿易保護主義(yi) 有所抬頭,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有加強趨勢。在這種形勢下,建議出口企業(ye) 在生產(chan) 過程中,高度重視國外行業(ye) 發展動態,一方麵要提升自身的生產(chan) 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產(chan) 品質量;另一方麵應盡可能地采用輸入國標準,這些標準是相關(guan) 國家市場準入的門檻,出口企業(ye) 在生產(chan) 過程中要認真執行。對於(yu) 兒(er) 童安全保護要求較高的國家,出口兒(er) 童服裝的生產(chan) 企業(ye) 應按照輸入國標準,從(cong) 安全、環保等性能方麵嚴(yan) 格要求,切不可存在僥(jiao) 幸心理。

  另外,還應充分發揮主管部門和行業(ye) 協會(hui) 的作用,加強兒(er) 童服裝生產(chan) 企業(ye) 之間的溝通,以交流經驗、增加理解、消除惡性競爭(zheng) ,共同提高應對國外各種貿易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