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國內資訊 部分進口設備可申請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來源:中國證券報 發布日期:2009-11-30 字體: 【小】 【中】 【大】 經國務院批準,自2009年1月1日起,對按有關規定其增值稅進項稅額無法抵扣的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繼續按《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執行,即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單位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設備,其中用於環保、公安、消防、教科文衛等單位的,可以按相關規定到海關直接辦理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手續。 分享: 熱門文章: 2025intertextile春夏 | “友禮”同享齊觀展... [2025-02-19] 2024年我國紡織行業經濟運行總體平穩 [2025-02-17] 聚焦綠色智慧融合 展示產業用紡織品新趨勢 [2025-02-11] 響應政策 落實服務 | PH Value義烏展全力“備戰”中 [2025-02-11] 【亮星季】第一期正式開啟 | 商貿先行,品質好禮享不停 [2025-02-10] 展會直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