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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項措施確保完成節能目標

  3月10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在談到節能減排問題時指出,“十一五”以來,我國在節能減排方麵取得了積極進展。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實行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製,建立統計監測考核體係,進行嚴格的目標責任考核和問責,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在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開展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和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加強“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區域的水汙染防治和工業廢水廢氣廢渣的治理,大力建設城鎮汙水處理和垃圾處理設施,普遍建設火電廠的煙氣脫硫裝置等。
  
  截至2009年底,“十一五”前四年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了14.38%;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下降了9.66%;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了13.14%,提前完成了減排目標。
  
  在回答政府推出哪些措施鼓勵支持企業節能的問題時,解振華說,節能減排的約束性指標與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相一致,對企業來說,開展節能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環境效益,更體現其社會責任,利於形成社會效益。目前,政府製定規劃、確定目標,對重點企業節能減排提出要求,並對開展節能技術改造的企業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資金補助;對有利於節能減排的一些技術、產業,在價格、稅收、財政方麵給予支持;對重點企業的汙染治理,采取“以獎促治”的辦法,給予財政獎勵;對實行廢物綜合利用的企業,給予免稅、減稅政策;對節能產品實行財政補貼推廣政策。通過鼓勵性政策和嚴格執法,有效促進了企業節能減排的實施。
  
  解振華指出,今年是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最後一年。目前,節能目標完成情況與“十一五”規劃的目標還有很大差距,任務相當艱巨。
  
  對此,解振華表示,2010年將主要采取九項措施: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嚴格控製“兩高”項目;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全麵推進工業、建築、交通、公共機構、流通服務業、農村和農業的節能減排工作;加快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的推廣;完善經濟政策,增強企業節能減排的主動性;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健全法規,嚴格執法;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