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支持紡織等十大產業振興,河南省財政廳近日研究製定了《關於落實十大產業振興規劃財稅政策的實施意見》,提出了七項新的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企業兼並重組。河南省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製定解決重組企業人員安置、資產劃轉、債務核定與處置、財稅利益分配等措施。
二是支持重點企業轉型升級。統籌省工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專項資金,用於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
三是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對進入上市輔導期和進入境外上市程序的企業,兩年內由同級財政按企業每年新增企業所得稅本級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資金補助。
四是支持建立產業自主創新體係。對企業新建的、經過認定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省財政一次性給予100萬~200萬元的資金補助,支持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五是鼓勵承接產業轉移。2009~2012年,對轉移到各級產業聚集區的出口企業,財政按1美元付0.1元人民幣的標準給予國內運費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市或縣(市)各負擔50%。
六是鼓勵產業集聚發展。2010~2012年,對集聚區內企業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收入超過基數上交省財政部分,全額返還縣(市)。在產業集聚區內新建項目建成投產後,市縣財政要按照不少於投產項目增值稅和所得稅市縣留成額度,用於支持納稅企業的技改、研發和營銷。
七是完善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凡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采購目錄內的產品和服務,在法律許可或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本省十大產業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產品和服務屬於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項目的,納入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名單。
一是支持企業兼並重組。河南省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製定解決重組企業人員安置、資產劃轉、債務核定與處置、財稅利益分配等措施。
二是支持重點企業轉型升級。統籌省工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專項資金,用於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
三是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對進入上市輔導期和進入境外上市程序的企業,兩年內由同級財政按企業每年新增企業所得稅本級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資金補助。
四是支持建立產業自主創新體係。對企業新建的、經過認定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省財政一次性給予100萬~200萬元的資金補助,支持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五是鼓勵承接產業轉移。2009~2012年,對轉移到各級產業聚集區的出口企業,財政按1美元付0.1元人民幣的標準給予國內運費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市或縣(市)各負擔50%。
六是鼓勵產業集聚發展。2010~2012年,對集聚區內企業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收入超過基數上交省財政部分,全額返還縣(市)。在產業集聚區內新建項目建成投產後,市縣財政要按照不少於投產項目增值稅和所得稅市縣留成額度,用於支持納稅企業的技改、研發和營銷。
七是完善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凡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采購目錄內的產品和服務,在法律許可或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本省十大產業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產品和服務屬於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項目的,納入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