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國內資訊 紡織染整工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發布日期:2010-06-12 字體: 【小】 【中】 【大】 為貫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促進 紡織染整 行業生產工藝和汙染治理技術的進步,防治水汙染,製定本標準。本標準按照紡織染整企業的廢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紡織染整工業水汙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排水量。本標準適用於紡織染整工業企業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後的排放管理。本標準不適用於洗毛、麻脫膠、煮繭和化纖原料蒸煮等工序所產生的廢水。 分享: 熱門文章: 2025intertextile春夏 | “友禮”同享齊觀展... [2025-02-19] 2024年我國紡織行業經濟運行總體平穩 [2025-02-17] 聚焦綠色智慧融合 展示產業用紡織品新趨勢 [2025-02-11] 響應政策 落實服務 | PH Value義烏展全力“備戰”中 [2025-02-11] 【亮星季】第一期正式開啟 | 商貿先行,品質好禮享不停 [2025-02-10] 展會直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