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並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根據這份目錄,我國將鼓勵新能源、城市軌道交通裝備、綜合交通運輸、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等14個門類。新版目錄全麵反映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內容,更加注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自主創新以及對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製和引導,以及落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新版《目錄》維持2005年版本分類不變,仍分為鼓勵類、限製類和淘汰類。不屬於上述三類,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經修訂,《目錄》條目共1399條,其中鼓勵類750條,限製類223條,淘汰類426條。《目錄》新增的“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類,共有35個條目,涵蓋了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裝備和救援服務的主要領域;限製類新增了民爆產品門類;淘汰類新增了船舶和民爆產品等門類。《目錄》還新設了“現代物流業”、“金融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7個門類。服務業鼓勵類條目增加到112條。
《目錄》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力求全麵反映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內容。二是更加注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自主創新。例如,為體現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要求,在紡織門類中,在高新技術纖維及應用條目的表述上明確提出鼓勵具有自主創新技術和環保工藝的生物質纖維產業化、高性能纖維及製品(複合材料)以及產業用紡織品的開發和生產。三是更加注重對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製和引導。五是更加注重落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在相應的生產和消費環節中,都增加了相關內容。
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目錄》在相應的生產和消費環節中增加了相關內容。例如,在“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門類中,新增了“廢舊物品等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與設備開發”、“廢舊機電產品的再利用、再製造”等條目,在幾乎所有製造業門類中均增加了清潔生產工藝、節能減排、循環利用等方麵的內容。
發展改革委表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政府引導投資方向,管理投資項目,製定和實施財稅、金融、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近年來,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顯著提高,但長期困擾我國經濟發展的結構不合理、發展方式粗放、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等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修訂《目錄》既是實現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推動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舉措。
新版《目錄》維持2005年版本分類不變,仍分為鼓勵類、限製類和淘汰類。不屬於上述三類,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經修訂,《目錄》條目共1399條,其中鼓勵類750條,限製類223條,淘汰類426條。《目錄》新增的“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類,共有35個條目,涵蓋了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裝備和救援服務的主要領域;限製類新增了民爆產品門類;淘汰類新增了船舶和民爆產品等門類。《目錄》還新設了“現代物流業”、“金融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7個門類。服務業鼓勵類條目增加到112條。
《目錄》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力求全麵反映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內容。二是更加注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自主創新。例如,為體現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要求,在紡織門類中,在高新技術纖維及應用條目的表述上明確提出鼓勵具有自主創新技術和環保工藝的生物質纖維產業化、高性能纖維及製品(複合材料)以及產業用紡織品的開發和生產。三是更加注重對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製和引導。五是更加注重落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在相應的生產和消費環節中,都增加了相關內容。
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目錄》在相應的生產和消費環節中增加了相關內容。例如,在“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門類中,新增了“廢舊物品等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與設備開發”、“廢舊機電產品的再利用、再製造”等條目,在幾乎所有製造業門類中均增加了清潔生產工藝、節能減排、循環利用等方麵的內容。
發展改革委表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政府引導投資方向,管理投資項目,製定和實施財稅、金融、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近年來,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顯著提高,但長期困擾我國經濟發展的結構不合理、發展方式粗放、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等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修訂《目錄》既是實現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推動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