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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規劃的推出對紡織工業將產生五項利好

  工信部於近日發布《紡織工業“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此次規劃結合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及東北老工業振興戰略等一係列地方產業政策,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期間,紡織工業要發展成為結構優化、技術先進、綠色環保、附加值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現代工業體係,為實現紡織工業強國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規劃對我國紡織服裝行業麵臨的形勢和下一階段要求做了深入的剖析,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紡織服裝行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重心,並就行業增長、產業結構調整、創新技術、品牌建設和節能減排等方麵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評論:十二五”規劃的推出對紡織工業將產生五項利好:
  
  紡織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產業地位有望進一步得到強化
  
  紡織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傳統支柱產業和最早實現國際化競爭的行業之一,在繁榮市場、吸納就業、加快城鎮化進程等方麵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據統計,截至2010 年,全國紡織工業規模以上企業完成工業總產值47650 億元,“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長18.2%;吸納就業人數1148 萬人,年均增長2.1%;實現營業收入46510 億元,年均增長19.2%;利潤總額2875 億元,年均增長27.7%。化纖、沙、布、呢絨、絲織品和麻紡織品、服裝等產量居世界第一位,紡織品及服裝占全球貿易額的比重超過30%。以上數據表明,我國紡織工業不僅保持了規模和效益的雙增長,而且成為拉動消費、推動投資和進出口額快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量之一。我們認為,推動紡織工業在“十二五”期間繼續保持較快發展的因素依然離不開消費、投資和進出口貿易。從消費角度看,內需將是推動紡織服裝發展最主要的支點。隨著城鎮化率的不斷提升,大量新進城市居民的改善性服裝需求與原有城市居民的享受性消費需求將構成紡織產業最主要的發展動力。從投資角度看,隨著國際紡織產業格局的進一步調整,發達國家具有的先進研發和製造技術將進一步向新興國家轉移,加之國內大力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一大批先進生產設備的投入和先進研發技術的運用不僅將促進企業生產規模的提升,而且有利於提高產品核心競爭優勢,為後金融危機時代紡織企業克服生產成本壓力、提升經營效益創造了有利條件和機遇。從進出口角度看,歐美經濟危機雖然對紡織服裝出口短期產生不利影響,但新興經濟體的需求始終保持良好態勢,而從長期來看,一旦國際經濟形勢出現好轉,歐美消費需求也將會出現集中釋放,國際需求的變化將有利於引導我國紡織服裝企業實現多元化市場的拓展以規避單一市場風險;同時,通過吸收和學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文化及消費理念,有助於本土紡織企業開拓創新,推動行業實現新一輪發展。
  
  繼續推進產業區域布局調整,推動中西部產業共同升級
  
  我國紡織工業普遍存在著“東強西弱”的特點,雖然近些年國家加大了對西部企業的扶植力度,但總體上,東西部協調發展的局麵仍未形成。相比“十一五”規劃時提出的“鼓勵沿海紡織企業到中西部地區投資”,“十二五”規劃則強調了引導紡織產業有序轉移,形成東中西部跨區域產業鏈的上下遊以及價值鏈各環節相協調的區域布局。規劃明確提出,到“十二五”末,中西部地區紡織工業總產值占全國額度比重要達到28%;中部地區在繼續承接產業轉移的基礎上,將重點發展棉紡、服裝、家用和產業用紡織品、麻紡和絲綢產品的 加工製造,逐步建立較為完整的紡織製造業體係;西部地區將繼續發揮資源和民族文化等優勢,除積極提升棉紡、毛紡、絲綢等生產規模外,也要適度向產業鏈下遊延伸,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同時,此次規劃首次提及東北地區紡織工業的發展方向,明確指出東北地區要利用特色原料資源、產業基礎和富餘勞動力,積極培植亞麻等品種,並由此形成亞麻、碳纖維等服裝、產業用紡織品特色加工業,以實現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的進一步複興。我們認為,“十二五”規劃對全國紡織工業布局的調整相比“十一五”時期而言,涵蓋區域更加全麵,調整方向更加明確,調控力度幅度更大。相比東部地區企業自發的產業轉移,國家的主動引導將使中西部地區紡織產業實現更快、更穩健的可持續性發展。
  
  首推《產業用紡織品“十二五”規劃》,提升產業用紡織品行業地位
  
  產業用紡織品是指應用於工業、醫療、環保、建築、農林牧漁等行業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紡織品,其應用範圍較廣、技術含量較高,是新能源、節能環保、高端製造等新興產業不可或缺的配套材料,通常被視為一國紡織工業綜合實力的體現。據有關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服裝、家紡和產業用紡織品三大類終端產品消費比例已由“十五”末的54:33:13 調整為51:29:20,表明產業用紡織品發展十分迅猛。“十二五”規劃不僅提出至“十二五”末,上述三種終端產品消費比例要達到48:27:25,而且在發布《紡織工業“十二五”規劃》的同時,工信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質檢總局還聯合發布了《產業用紡織品“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升了產業用紡織品在“十二五”期間的發展地位。具體的提振措施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加大自主研發力度,提升市場貼合度。《產業用紡織品“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至“十二五”末,規模以上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要達到1.5%,同時建成具有國家級水平的企業技術中心3-5 家,以骨幹企業或產業集群為依托的行業公共研發、檢測服務平台20 家左右,實現全員勞動生產率年均增幅超過10%。我們認為,隨著技術創新的進一步開展,高性能纖維的大量開發、回收再利用纖維的使用以及熔噴、紡粘和針刺等多種自動化工藝裝備的複合應用不僅有利於提升產業用紡織品的品質、打破國際上的壟斷壁壘,而且有助於促進產需結合,實現產業用紡織品與下遊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終端產品的協同發展。
  
  提升產業規模,形成優勢集群。由於我國產業用紡織品企業主要以中小型企業為主,缺乏形成產業影響力的企業,加之中低檔產品同質化嚴重、市場競爭激烈,導致汽車、醫療等主要工業、消費業企業高端產業用紡織品長期被國際行業龍頭壟斷,嚴重削弱了國內相關行業的拓展空間。為此,“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在“十二五”末形成一批集化纖原料開發及加工、終端產品生產和銷售為一體的大型骨幹企業,其中年銷售規模超過50 億元以上的企業要達到3-5 家,並形成銷售規模超過100 億元的產業集群3-5 家,形成東中西部優勢互補的產業格局。
  
  我們認為,推進企業兼並重組、發展產業集群有利於實現資源的充分利用和產業的協同配合,也能夠促使一批競爭能力強、差異化程度高的產業鏈企業脫穎而出,並帶動行業實現新的跨越。
  
  加快重點領域產品的研製,為國民經濟的建設發展服務。本次規劃指出,在“十二五”期間,將重點加強醫療與衛生用紡織品、過濾與分離用紡織品、土工與建造用紡織品、交通工具用紡織品、安全與防護用紡織品和結構增強用紡織品等六大類高性能產業用紡織品,以滿足國民經濟重點發展領域的需求。我們認為,將十六大類產業用紡織品縮小為重點發展六類產品,不僅明確了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也將使擁有相關產品技術和市場的企業獲益。
  
  加強品牌建設,提升供應鏈速度
  
  服裝和家紡類紡織品雖然起步時間較晚,但受益於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居民購買力的提高,使得上述兩項產業成為紡織工業中發展最為迅猛、盈利能力最強的行業。雖然行業內也湧現出一些細分子行業的龍頭企業,但從國內整體銷售格局看,前十大本土企業的市場占有率仍然偏低,表明行業仍有很大的整合空間。“十二五”規劃首次明確提出,以服裝和家紡行業為重點實施品牌建設工程,通過製定我國服裝家紡品牌發展戰略,建立品牌企業統計、跟蹤及評價體係。力爭通過多層次營銷網絡的拓展、推動數字化供應鏈管理係統的普及運用、引進和受讓品牌資產來實現品牌擴展和延伸等措施,重點培育100 家左右創新能力強、市場覆蓋麵和占有率高、企業經營效益好的服裝家紡企業,並大力開拓國外市場,盡快形成一批國際化服裝家紡品牌。另外,對於研發設計方麵,規劃也著重提及要培養紡織品服裝設計師隊伍,通過學習傳統文化和借鑒時尚文化,提升自有品牌價值,支持企業建設產業鏈集成創新技術中心以加強創業產業化力度。我們認為,規劃較為清晰地點明了服裝、家紡行業未來的主要發展方向,一批研發能力雄厚、供應鏈管理能力較強和銷售渠道運作嫻熟的行業龍頭企業有望通過品牌的國際化延伸而受益。
  
  繼續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實現資源循環利用
  
  紡織工業也屬於高耗能、高汙染的企業,尤其是印染行業,排放廢水總量位於全國製造業排放總量的前五位,而水的重複利用率卻不到10%,遠遠落後於製造業平均水平。“十二五”規劃提出,國家將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和《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 年本)》的有關規定,加快推進棉紡織、化纖、印染等行業落後產能退出,力爭“十二五”期間淘汰落後印染產能60 億米,實現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0 年降低20%,工業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2010 年降低20%,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 年降低30%,主要汙染物排放比2010 年下降10%;同時,鼓勵企業加快環保、循環利用係統的研發和應用,初步建立紡織纖維循環再利用體係,使再利用紡織纖維總量達到800 萬噸左右。我們認為,淘汰落後產能有利於行業資源向大企業方向聚集;同時,資源循環利用將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有利於行業整體經營效益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