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政府印發《杭州市印染造紙化工行業整治提升方案》,並要求杭州市環保局於6月8日起牽頭組織實施。方案指出,力爭到2014年底前全麵完成印染、造紙行業的整治提升任務,到2015年底全麵完成化工行業整治提升任務。方案要求印染行業2013年9月底前,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證照不全的企業一律依法取締;列入淘汰關停範圍的企業、生產線全部淘汰關停到位;其他不符合標準的企業、生產線全麵實施限期整改。2013年底前,所有企業完成整治,並通過當地政府組織的驗收。逾期未通過驗收的企業一律實施停產整治。2014年3月底前,蕭山區作為杭州市印染行業整治提升的重點區域,率先通過市政府組織的整體驗收;2014年底前,其他轄區內有印染企業的區、縣(市)須在當地政府自查合格的基礎上,通過市政府組織的整體驗收。到2014年底,杭州市印染行業主要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氨氮)在2010年基礎上減少30%以上(其中蕭山區減少35%以上),平均重複用水率不低於35%。
對於整治範圍內有環境汙染影響的項目,方案也明確了態度:所有新、擴、改、遷建項目,在滿足汙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的前提下,項目的選址、建設規模、工藝裝備、資源利用、汙染防治等應符合法律法規和當地產業政策的相關規定。廢水不能納管的地區,不再新建(含搬遷)印染、造紙項目。對相關產業政策中禁止的重汙染高耗能的落後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堅決予以淘汰。
對於整治範圍內有環境汙染影響的項目,方案也明確了態度:所有新、擴、改、遷建項目,在滿足汙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的前提下,項目的選址、建設規模、工藝裝備、資源利用、汙染防治等應符合法律法規和當地產業政策的相關規定。廢水不能納管的地區,不再新建(含搬遷)印染、造紙項目。對相關產業政策中禁止的重汙染高耗能的落後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堅決予以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