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國內資訊

汙泥處理處置技術的三大爭論

  與汙水處理相比,我國印染汙泥處理處置事業起步相對較晚,隨著“汙泥圍城”現象的日趨嚴重,國家解決汙泥問題的決心也日趨高漲,但技術路線不明確,目前,印染汙泥處理處置技術存在爭論的問題依然較多。
  
  源頭減量爭論
  
  減量不能影響汙水處理效果
  
  減量化的手段是處理汙染物的常用手段,印染汙泥處理也不例外。汙泥的處理處置需要進過分離、穩定、消化、脫水及處置等幾個步驟,需要大量的基建投資和高昂的運行費用,最終汙泥還需要經過填埋、焚燒等手段處置掉,隨著可用土地資源的減少以及二次汙染問題的發生,這使人們把關注點集中到能減少汙泥產量的生物處理工藝上來。
  
  對汙泥進行前置處理,達到源頭減量的目的可以減輕汙泥後續處理處置負荷,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目前國內外對汙泥減量技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麵,如促進汙泥溶胞技術、解偶聯技術以及利用食物鏈中微型動物的捕食作用等。
  
  汙泥的源頭減量雖然是汙泥處理處置技術的全新思路,但汙泥作為汙水處理的關鍵物,汙泥源頭減量勢必會影響出水質。業內專家也有對此項技術持懷疑態度。汙泥減量技術應在減少汙泥產量的同時,不影響汙水處理工藝的效率或效能,專家認為,經濟可行、便於操作管理、有遠期效益將是汙泥源頭減量技術的研究目標。
  
  資源化爭論
  
  處置是資源化的必要條件
  
  資源化一直都被認為是廢物處理的終極目標,汙泥處理處置行業也有資源化即優的觀點。汙泥資源化技術不僅可以將汙泥有效處置,還能達到循環經濟的目的。目前存在的汙泥資源化技術有堆肥技術、製沼氣技術、燃料化技術、建材利用等。
  
  但是,汙泥的資源利用是有條件的。汙泥可以視為一種資源,這不表示汙泥是一種擁有交易價值的商品,汙泥隻有經過處理處置,含水率與穩定性達到一定程度後,才可以焚燒轉化為熱能或製作建材。沒有處理處置過程,汙泥的資源化特性是無法顯現的。專家建議有關部門在推廣汙泥資源化的同時,要認清其汙泥處置的關係,明白汙泥的資源化是需要挖掘與投入的,不能盲目推廣導致產能閑置、性價比低等問題。理清其中的辯證關係才能實現汙泥的安全處置及合理利用。
  
  焚燒爭論
  
  成本高、二次汙染 燒是隱患
  
  汙泥焚燒技術可將汙泥中水分和有機質完全去除,並殺滅病原體,隻得到少量汙泥灰燼,而且可以利用熱能發電,被認為是最具發展潛力的汙泥處置技術。汙泥焚燒發電即實現了無害化又實現了資源化,近幾年備受業內人士追捧。
  
  然而伴隨著汙泥焚燒過程二次汙染問題也隨之產生,其中最讓人頭痛的是二噁英。在焚燒過程中,汙泥中含有的苯酚類有毒有機物在金屬氧化物的催化作用下就會形成二噁英。焚燒還會帶來粉塵與重金屬汙染,以及臭氣,這些問題都必須考慮。汙泥焚燒發電,不僅要考慮焚燒時產生的腐蝕性對發電站設備的影響,還要設法提高焚燒汙泥的能源利用率。
  
  目前,我國在汙泥處理工藝選擇上遵循“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原則,遵循源頭削減和全過程控製,並加強有毒有害物質的源頭控製。根據汙泥最終安全處置要求和汙泥特性,選擇適宜的汙水和汙泥處理工藝,在安全、環保的前提下實現汙泥的妥善處置。同時,國家鼓勵回收和利用汙泥中的能源和資源,達到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的目的。而我國的汙泥處理處置事業目前還處在“百家爭鳴”的狀態,經過市場的“大浪淘沙”,穩定、經濟、具有良好節能減排效果的技術才會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