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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條政策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鬆綁”

  1月13日,北京市政府對外發布《加快推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協同創新若幹意見(試行)》,這份被稱為“京校十條”的文件,被北京高等教育界、科技界認為是中關村示範區最具“含金量”的新政策之一。
  
  據悉,前期調研、政策起草、宣傳解讀直至貫徹落實的機構,被稱為中關村創新平台。北京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楊建華表示,“京校十條”的出台,目的是確保政策能夠破解高校成果轉化和協同創新中最難、最核心的問題。
  
  十條具體措施可以歸結為: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體製機製改革、支持高校開展協同創新、鼓勵高校科技人員和在校學生實施科技成果轉化三個方麵。
  
  其中,“不少於70%”,成為“京校十條”起草論證過程中在業界引起強烈反響的關鍵詞。按照新的政策,高校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給予科技人員獎勵比例下限由以前的20%提高至70%。同時,允許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收益中用於人員激勵支出的部分一次性計入當年高等學校工資總額,但不納入工資總額基數。
  
  對此,北京服裝學院教授郭燕認為,“京校十條”的發布確實可以起到提高教學人員參與企業科研的熱情,高校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給予科技人員獎勵比例下限由以前的20%提高至70%是一個很大的突破,這個獎勵政策將利益分配向參與科研的教師、研究員傾斜,以前對科技成果轉化給予科技人員的獎勵偏低,也對學校教師走出校門“接地氣”帶來一定不利影響,以前我國鼓勵產學研的政策較多,但是無論力度和深度都無法與“京校十條”媲美。郭燕認為“京校十條”的頒布勢必會提升學校與企業合作的熱情,提高院校創新活力。
  
  北京工業大學副校長聶祚仁表示,高校教師進行科技成果轉化往往比在實驗室做具體研究更辛苦,許多老師受聘為企業提供服務,似乎不是學校的正業一樣,經常會感到很有壓力。
  
  “京校十條”為這些難點、熱點問題逐一提供了解決方案。第八條規定,北京地區高等學校科技人員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校際間或中關村示範區科技型企業兼職,從事兼職所獲得的收入按有關規定進行分配;科技人員在兼職中進行的科技成果研發和轉化工作,作為其職稱評定的依據之一。
  
  與企業合作廢舊紡織品綜合回收利用項目的北京服裝學院教授趙國樑表示,“和企業合作的項目做得再優秀,學校的考核標準還是以論文為主,“京校十條”將科研人員與企業合作的科技成果研發與轉化作為新的職稱考核標準是創新性的突破,這標誌著今後高校教師與企業合作非但不用“偷偷摸摸”背著單位,反而將成為職稱晉升的一項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