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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異化了的“馳名商標”開始歸位

5月1日起,新修訂的《商標法》將正式實施。此次修訂的《商標法》有三大亮點,即注冊(ce) 更便捷、競爭(zheng) 更公平、處罰更嚴(yan) 厲。對自主商標權利人來說,最直接的影響集中體(ti) 現在兩(liang) 點,即“馳名商標”不得用於(yu) 包裝和宣傳(chuan) ,商標專(zhuan) 用權保護力度將大大加強。

在不久前中國紡織工業(ye) 聯合會(hui) 組織的春季調研中,調研組發現,不少紡織企業(ye) 普遍對“馳名商標”將實施的管理新規定感到困惑:評上了卻又不能宣傳(chuan) ,那麽(me) 評“馳名商標”還有什麽(me) 意義(yi) ?原本擁有“馳名商標”稱號的企業(ye) 對此也很是茫然。

就此,工商部門人士指出,“馳名商標”並非榮譽稱號,消費者及部分企業(ye) 對此存在認識誤區:“消費者往往以為(wei) ,‘馳名商標’代表某個(ge) 品牌商品質量好、信譽高,其實二者不能直接劃等號。”據了解,2001年“馳名商標”在第二次《商標法》修訂中出現時,本意是對其擴大商標保護範圍,可以跨類別、跨領域實施更好的保護,防止被侵權“傍名牌”,而並非一個(ge) 榮譽稱號。商品貼著“馳名商標”標識,並不足以說明其質量勝過同類產(chan) 品。

“但實際上,在過去這些年裏,‘馳名商標’被異化了。”據介紹,一些商家申請認定“馳名商標”,不是因為(wei) 被侵權要打假,而是為(wei) 了市場營銷,斷章取義(yi) 把“馳名商標”作為(wei) 評先評優(you) 的榮譽稱號,用來提升商標的知名度。甚至有些企業(ye) 為(wei) 了獲得“馳名商標”而弄虛作假,製造根本不存在的商標糾紛,以求在訴訟中被認定為(wei) 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