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召開“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以下簡稱《目錄》)新聞發布會。此次目錄修訂通過縮減核準範圍、下放核準權限、完善監管,鼓勵企業自主投資,更好地釋放社會投資潛力。
《目錄》共取消、下放38項核準權限,中央層麵核準的項目數量將進一步減少40%。《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小於10億美元的鼓勵類項目全部下放地方政府核準,總投資(含增資)小於1億美元的限製類項目和全部房地產項目下放省級政府核準。將企業境外投資項目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外,全部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管理。
國家發改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司長顧大偉將境外投資的改革歸納為“除少數的有特殊規定的項目之外,境外投資項目這次一律取消核準”。即除了針對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受到國際製裁的國家,正在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以及涉及某些敏感行業的投資,其他投資不論規模大小,不分行業領域,全部取消核準。
《目錄》共取消、下放38項核準權限,中央層麵核準的項目數量將進一步減少40%。《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小於10億美元的鼓勵類項目全部下放地方政府核準,總投資(含增資)小於1億美元的限製類項目和全部房地產項目下放省級政府核準。將企業境外投資項目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外,全部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管理。
國家發改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司長顧大偉將境外投資的改革歸納為“除少數的有特殊規定的項目之外,境外投資項目這次一律取消核準”。即除了針對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受到國際製裁的國家,正在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以及涉及某些敏感行業的投資,其他投資不論規模大小,不分行業領域,全部取消核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