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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勝歐盟PSF反補貼戰調查

  2014年12月17日這一天,中國的多家聚酯短纖企業終於長長地鬆了一口氣。這一天,歐盟委員會(下稱“歐委會”)發布終裁,正式宣布終止對自2013年12月19日立案、持續了整整一年的“針對中國、印度和越南的聚酯短纖發起的反補貼調查”。至此,在該案件中,我國以無損害抗辯取得勝訴。
  
  我國聚酯短纖(PSF)被歐盟盯上已經不是第一次,隻不過在這次反補貼戰中我方取得了勝利。在本次案件中,申訴方是歐洲人造纖維協會(CIRFS),它代表歐盟25%的聚酯短纖生產商。CIRFS在2013年11月提交起訴書時強調,“接受本次調查的產品是聚酯合成纖維短纖,不是普梳、精梳、或者其他用於紡紗的加工後產品。”CIRFS提供初步證據認為,來自中國、印度和越南的該產品生產者受益於各自政府的多種補貼。如果反補貼調查最終裁定存在補貼和產業損害,調查機關便可決定對我國出口歐盟的聚酯短纖征收反補貼稅。
  
  但我方認為,申訴方的意圖是想通過WTO許可的貿易救濟程序達到排除競爭對手、進而壟斷市場的目的。之後,我方經過艱難應訴,取得了無損害抗辯勝訴。
  
  有關專家指出,今後針對我國紡織服裝產品的反補貼案可能會有所增加。因此,如何應對反補貼調查將是我國有關政府部門和企業麵臨的一個緊迫問題。
  
  長達1年的雙方博弈
  
  歐盟聚酯短纖反補貼案是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去年重點應對的貿易救濟案件。該案也是近年來我國紡織服裝領域唯一的一起歐盟反補貼案件。
  
  2013年12月,本案正式立案。2014年1月,歐委會的抽樣結果出來了,遠紡工業(上海)有限公司、江蘇華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新蘇化纖有限公司、廈門翔鷺化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5家公司被選為抽樣企業。之後,中國商務部以及這5家企業向歐委會提交了調查問卷。2014年3月,歐委會調查官員對5家抽樣企業進行實地核查,6月又對商務部進行了政府實地核查。
  
  對方進行相關調查工作時,我方在商務部統一協調下,由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會長江輝掛帥,聯合中外知名律師、重點涉案企業代表組成團隊積極應訴。
  
  應訴團隊分析認為,本次立案對涉案的聚酯短纖產業是一次嚴峻的挑戰:一方麵,涉案的聚酯短纖產品成本低,工藝簡單,但行業競爭激烈,供過於求,價格是競爭的重要手段。一旦裁定征收反補貼稅,即使是3%或5%的低稅率,我國相關企業也將被迫退出歐盟市場。另一方麵,涉案產品的國際市場一直受到各國反傾銷調查的影響。近10年來,先後有歐盟、美國、印尼、巴基斯坦、南非等多個地區對聚酯短纖發起反傾銷調查,海外市場已十分狹小。歐盟之前的反傾銷調查於2011年結束,我國企業經過兩年的努力,已逐漸打開市場。如果此次應對不力導致征稅,不僅歐盟市場的大門又會對中國企業關閉,同時會引發其他國家的立案潮。
  
  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和相關企業至今仍記得,2003年,正是由於歐盟最先對我國聚酯短纖產品發起反傾銷阻擊,導致後續其他國家和地區紛紛跟進。
  
  應訴團隊決定積極應對。江蘇華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進出口業務的顧海豐經理表示,他多次參與會議,曾兩次來北京,到商務部參與商談,就是希望這個案件能夠盡早解決。為增大應訴成功籌碼,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向歐委會申請召開聽證會, 應訴團隊在2014年6月下旬派遣小組赴歐盟布魯塞爾參加聽證會,並展開與相關歐盟行業組織的交涉遊說工作。
  
  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副秘書長肖領攜商會法律部工作人員、瑞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本案歐盟代理律師一行在歐委會貿易總司參加了聽證會。肖領在現場發言中表示,中國聚酯短纖企業曾經經曆了歐委會長達10年的反傾銷征稅。2011年6月,歐盟針對中國聚酯短纖產品剛剛結束反傾銷調查,雙方步入正常貿易秩序僅僅持續了不到2年時間,歐盟相關產業就又積極準備並提起了反補貼調查。肖領質問對方:“既然已經沒有損害,為什麽又以損害為由提出新限製要求?”商會認為,申訴方的意圖是想通過WTO許可的貿易救濟程序達到排除競爭對手,壟斷市場的目的。
  
  同時,經過綜合分析歐盟境內產業損害的數據,商會認為,大部分數據是積極的,歐盟產業並未受到實質性嚴重損害,而且在2010年、2011年、2012年的3個年度中,很多數據指標是起伏的,並非一直下降。這些數據指標的起伏是市場正常競爭的結果。即使麵臨一些困難,也需要歐盟企業通過市場戰略和銷售政策去調整,而不是隨意拿WTO許可的貿易救濟政策為名,實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
  
  此外,中國出口至歐盟的聚酯短纖產品對歐盟更廣闊的下遊產業意義很大,商會代表表示,他們看到歐盟一些下遊協會紛紛站出來反對本次調查,這充分說明了從歐盟整體利益來講,更多的企業反對設限。
  
  我方律師在現場發言中表示,綜合各方麵數據,歐盟產業並未有實質性損害,而且所謂的損害並不是由中國企業、特別是政府補貼造成的。歐委會在補貼的計算過程中,存在不合理設置補貼替代做法,人為提高中國企業的補貼幅度。
  
  應訴團隊的努力得到了回報。2014年12月17日,歐盟對原產於中國、印度和越南的聚酯短纖維作出反補貼終裁。終裁表示,由於自中國和越南進口的涉案產品的補貼為微量,自印度進口的涉案產品存在補貼,但補貼與實質性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因此決定取消對中國、印度和越南的聚酯短纖維的反補貼調查。
  
  顧海豐表示,當時在現場的歐盟官員並不發表見解,這使我方應訴團隊心裏沒有底,在結果出來前內心比較忐忑。但是,對於終裁結果還是比較滿意的。
  
  四體聯動是成功應訴關鍵
  
  顧海豐在總結案件應訴成功時認為,我方主要通過幾個方麵的努力:一是企業自己積極應訴,麵對潛在的風險和相關費用,企業勇於應訴很可貴;二是向商務部尋求幫助,企業可以通過商務部在國家層麵向歐盟施壓;三是積極配合商會的工作,商會協調多個方麵的力量進行應訴,企業配合商會工作對應訴成功影響很大;四是聯係歐盟當地的客戶和協會,這樣本地利益方可以對歐委會積極斡旋。
  
  顧海豐坦言,聯合涉案企業積極應訴是最難的了。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方麵也表示,立案後,商會在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指導下,一方麵輔導企業填寫問卷單獨應訴,同時進行了大量的說服聯絡工作。
  
  另外,與當地相關利益方和申訴方積極溝通也表現出良好效果。在聽證會期間,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小組拜訪了總部位於布魯塞爾的歐盟紡織協會及申訴方歐盟人造纖維協會。小組與歐盟紡織協會總幹事長及歐盟人造纖維協會主席舉行了會談,力圖化解摩擦。
  
  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方麵組織的聽證會小組在歐洲盡可能爭取更多“朋友”。PSF是上遊原料,聽證會小組想到該調查並沒有照顧到下遊方的利益,於是與多個歐洲下遊用戶、律師及相關利益方進行了會麵,包括德國紡織工業協會、歐洲紡紗協會、歐洲無紡協會、德國進口商和用戶、德國和波蘭律所等。雙方坦誠友好地溝通了彼此的情況,交換了法律意見,協調立場,相互支持,達到了聯合抗辯的效果。
  
  最後案件取得勝訴,商會方麵表示,這是歐委會在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在歐盟各國國內外強烈反設限的巨大壓力下做出的決定。
  
  商會方麵認為,本案是四體聯動機製應對貿易救濟案件的又一成功案例,成功保護了我國的聚酯短纖產業,保住了我國企業在歐洲的市場份額。同時,該案也豐富了我國紡織服裝行業應對反補貼案件的經驗,為以後貿易救濟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法律部主任王維東介紹,“四體聯動”機製是在貿易救濟預警和應對過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會和企業4個方麵各行其責,協調配合,充分發揮作用與效能,共同維護企業的利益。“四位一體”機製在中國產品頻頻遭受貿易救濟調查形勢下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應對機製。這不僅是因為政府、商會和企業都參加了應對,而且因為幾方協調作戰,形成了“1+1>2”的效果。
  
  商務部在“四體聯動”機製中起著明顯的作用。業內企業也認為,國家相關部門在這些案件中積極應戰,積累的經驗也越來越多。不過一些企業也表示,與其他行業相比,政府部門對於聚酯短纖行業遭受貿易戰施救時也要一視同仁,因為貿易戰背後有著一個產業的生存以及大量工人的就業問題。
  
  另外,國內企業不注重技術開發,技術壁壘不強的問題也在此次案件中再一次暴露。聚酯短纖頻繁被各國的貿易戰相中也在於其“成本低、工藝簡單”和該行業“競爭激烈、供過於求”。
  
  顧海豐認為,歐盟市場環保要求提升,下遊非織企業開始轉用PP,這對聚酯纖維生產企業不利。PP的技術含量高,對國內一些企業來說反而形成技術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