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一批外貿新規開始實施。
1 取消13%增值稅稅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銷售或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wei) 11%:農(nong) 產(chan) 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nong) 機、飼料、農(nong) 藥、農(nong) 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shu) 、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部分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為(wei) 11%:《出口退稅率調整產(chan) 品清單》請 點擊這兒(er) 查看。出口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guan) 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外貿企業(ye) 2017年8月31日前表格所列貨物,購進時已按13%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13%出口退稅率;購進時已按11%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11%出口退稅率。生產(chan) 企業(ye) 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上述表格所列貨物,執行13%出口退稅率。出口貨物的時間,按照出口貨物報關(guan) 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執行。
2 啟用全國海關(guan) 風險防控中心和稅收征管中心
根據《海關(guan) 總署公告2017年第25號(關(guan) 於(yu) 推進全國海關(guan) 通關(guan) 一體(ti) 化改革的公告)》,海關(guan) 總署將於(yu) 2017年7月1日起啟用全國海關(guan) 風險防控中心和稅收征管中心,稅收征管方式改革擴大到全國口岸所有運輸方式進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全部章節商品。各區域通關(guan) 一體(ti) 化審單中心不再辦理相關(guan) 業(ye) 務。其他事項按照海關(guan) 總署公告2016年第62號執行。
3 新增港澳享受零關(guan) 稅貨物原產(chan) 地標準
根據《關(guan) 於(yu) 建立更緊密經貿關(guan) 係的安排》(即CEPA協議),自7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門享受零關(guan) 稅貨物原產(chan) 地標準,並對部分享受貨物貿易優(you) 惠措施的香港、澳門貨物原產(chan) 地標準進行了修改。多種港澳好貨實現進口零關(guan) 稅。
香港CEPA項下新增零關(guan) 稅貨物原產(chan) 地標準表:
澳門CEPA項下新增零關(guan) 稅貨物原產(chan) 地標準表:
香港CEPA項下修訂零關(guan) 稅貨物原產(chan) 地標準表:
澳門CEPA項下修訂零關(guan) 稅貨物原產(chan) 地標準表:
4 中國-新西蘭(lan) 海關(guan) AEO互認協議正式實施
7月1日起,中國-新西蘭(lan) 海關(guan) AEO互認協議正式實施,這是我國在大洋洲地區簽署的首個(ge) AEO互認協議(查看具體(ti) 內(nei) 容 點擊這兒(er) )。此次互認協議實施後,中新AEO企業(ye) 出口到對方國家的貨物,在辦理海關(guan) 通關(guan) 手續時,將可享受到對方海關(guan) 給予的以下通關(guan) 便利:
★ 減少單證審核和查驗;
★ 對需要查驗的貨物給予優(you) 先查驗;
★ 指定海關(guan) 聯絡員,負責溝通解決(jue) AEO企業(ye) 在通關(guan) 中遇到的問題;
★ 在中斷的國際貿易恢複時提供快速通關(guan) 。
5 東(dong) 方海外調整出口至西哈努克和金邊EIS費用
東(dong) 方海外發布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針對從(cong) 中國出口至西哈努克和金邊的貨物所收取的箱體(ti) 不平衡附加費(EIS)將調整為(wei) :(1)USD 100/20'Container 100美元/20英尺普通箱;(2)USD 200/40'Container 200美元/40英尺普通箱;(3)USD 200/40'High Cube Container 200美元/40英尺高箱
生效時間以開船日起算。付費方式為(wei) 到付。
6出口北美將收取低硫燃油附加費
馬士基北美子公司 Sealand 透露,將於(yu) 2017年第三季度收取低硫燃油附加費(LSS)。據了解,該附加費適用於(yu) 北美所有(包括波多黎各)排放控製區的裝載港、卸貨港和轉運港。下表列出了 Sealand 每40GP與(yu) 45HQ集裝箱的低硫燃油附加費費用標準,而20尺小櫃將收取40尺櫃一半的費用。
7 向以色列郵寄貨件必須使用新7位數郵編
接香港DHL通知,以色列郵政宣布,以色列的郵政編碼將由5位數變更為(wei) 7位數,自2017年7月1日起生效,該日起所有發往以色列的貨物隻接受7位數的郵政編碼方可寄運。查詢以色列各地新郵編號請 點擊這兒(er) 。
8 印度實施18%GST稅
7月1日起,印度將把其各種各樣的本地服務稅整合為(wei) 貨物和服務稅(GST),這個(ge) 稅收也將取代此前公布的15%的印度服務稅(Indian service tax)。GST的收費標準將是進出口印度服務費用的18%,包括碼頭裝卸費用、內(nei) 陸運輸費用等本地費用。
9澳大利亞(ya) 實施進口商品GST新政
澳大利亞(ya) 將於(yu) 2017年7月1日實施新的進口商品GST繳納新政。當賣家在澳大利亞(ya) 銷售貨物、提供服務等時需要繳納GST,一般是銷售額的10%。進口GST="(貨物價(jia) 值+海運費(20USD/CBM)+保險+關(guan) 稅)x" 10%,其中,關(guan) 稅+稅率(5%~10%,一般普通商品都是5%×貨物價(jia) 值)。
根據之前澳大利亞(ya) 海關(guan) 規定,消費者在購買(mai) 價(jia) 值低於(yu) 1000美元的進口商品時不用繳納GST,其中包括服裝、書(shu) 籍、電子設備和運動器材等產(chan) 品。然而,新政實施後,在十二個(ge) 月內(nei) 澳大利亞(ya) 營業(ye) 額達75,000美元或以上的供應商將都需要注冊(ce) 和收取GST稅,但這並不表示營業(ye) 額低於(yu) 75,000美元的賣家就不用繳納GST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