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展會報道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3月1日起實施

      知識產(chan) 權保護不力不得辦展

  被稱為(wei) 知識產(chan) 權糾紛“多發地”的會(hui) 展行業(ye) ,法規的缺席一直是展會(hui) 主辦方的心頭之痛,但是這種情況即將得到扭轉,企業(ye) 的新產(chan) 品、新專(zhuan) 利可以大膽進展會(hui) 了。記者日前從(cong) 有關(guan) 方麵獲悉,《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下稱《辦法》)已由國家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chan) 權聯合公布,並將於(yu) 今年3月1日起實施。

  該《辦法》適用於(yu) 在我國境內(nei) 舉(ju) 辦的各類經濟技術貿易展覽會(hui) 、展銷會(hui) 、博覽會(hui) 、交易會(hui) 、展示會(hui) 等活動中有關(guan) 專(zhuan) 利、商標、版權的保護,以推動會(hui) 展業(ye) 的健康發展。

  法規缺席掣肘會(hui) 展業(ye)

  據中國知識產(chan) 權研究會(hui) 資深會(hui) 員、北京紅徽國際知識產(chan) 權代理事務所和廣東(dong) 紅徽商標代理事務所董事長廖俊銘介紹,多年來,國內(nei) 實行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管理存在的難度在於(yu) 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另外,我國對侵權的程序處理與(yu) 會(hui) 展的短暫性特點的衝(chong) 突,也一直未能得以解決(jue) 。因此,長期以來,侵權問題一直是展會(hui) 的“雷區”。

  不少參展商認為(wei) ,雖然專(zhuan) 業(ye) 貿易展覽為(wei) 他們(men) 提供了發展的良機,但頗為(wei) 擔心展示的新產(chan) 品成為(wei) 別有用心者“克隆”的對象,尤其是那些品牌企業(ye) 。有的正規企業(ye) 投入上百萬(wan) 元研發的新產(chan) 品尚未走向市場,卻發現價(jia) 格低廉的“克隆”品早已遍布大街小巷,讓企業(ye) 苦不堪言。而且一旦發現侵權糾紛,也不能在參展期間得到很快解決(jue) ,這讓企業(ye) 覺得費時費力。另外,抄襲者常常在商品的外型結構、顏色等方麵做文章,但由於(yu) 展會(hui) 沒有和知識產(chan) 權局及商標局等部門配合實施知識產(chan) 權保護工作,主辦方對如何界定侵權行為(wei) 並不清楚。所以糾紛出現時,主辦方隻能起協調作用,大多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態度進行調解,結果使一些參展商因擔心自己的利益受損,從(cong) 而取消參展計劃。

  廖俊銘代理過不少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糾紛案件,他指出,不僅(jin) 國內(nei) 參展商擔心,境外參展商對國內(ne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環境更是心存顧慮,對在展會(hui) 上展示代表國際先進水平的最新產(chan) 品和技術頗不放心,成為(wei) 製約他們(men) 參加國內(nei) 專(zhuan) 業(ye) 貿易展會(hui) 的主要因素之一。“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問題在中國目前比較嚴(yan) 重”已是不少外商對我國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問題的普遍看法。

  廣東(dong) 走在全國前列

  廣東(dong) 的情況更具典型性。一方麵是問題非常典型,尤以廣交會(hui) 為(wei) 代表。業(ye) 內(nei) 人士透露,以往廣交會(hui) 設立的知識產(chan) 權投訴接待站,是臨(lin) 時機構,並不是執法部門,不具有行政執法權,所以在查辦案件的時候會(hui) 出現“身份”問題,管理的力度比較弱。一個(ge) 典型的事實就是:每屆廣交會(hui) 都有不少投訴成功的企業(ye) 向投訴接待站索要查處結果,以便會(hui) 後通過正常法律途徑尋求最終解決(jue) 。但由於(yu) 執法主體(ti) 的問題,往往不能出具處理處罰通知書(shu) ,隻能提供受理投訴的回執,這讓企業(ye) 感到非常不滿。

  而問題的相對集中和突出,也令到廣東(dong) 在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方麵的行動較早。中國(深圳)鍾表珠寶禮品展的主辦機構——深圳市鍾表行業(ye) 協會(hui) 早在2000年就製定了完善的“知識產(chan) 權保護公約”,要求參展商遵守;設立知識產(chan) 權保護工作組,受理相關(guan) 參展商知識產(chan) 權受到侵害的案例;設置專(zhuan) 利展館,展示行業(ye) 最新受保護的新產(chan) 品等舉(ju) 措,努力提高參展商的自我保護意識。這些做法受到了國家和廣東(dong) 省相關(guan) 知識產(chan) 權部門的充分肯定。

  其後,廣東(dong) 省又出台了《會(hui) 展知識產(chan) 權保護工作指引》和《行業(ye) 協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工作指引》兩(liang) 個(ge) 試行文件。行內(nei) 人士稱,在全國尚未出台統一的會(hui) 展行業(ye) 知識產(chan) 權法規之前,廣東(dong) 的這一先行政策具有借鑒作用。

  將加大處罰侵權人

  廖俊銘介紹,此次出台的《辦法》主要包括:一是明確了展會(hui) 管理部門以及展會(hui) 主辦方對侵權展品的管理職責。對涉嫌侵犯知識產(chan) 權的投訴,地方知識產(chan) 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侵權成立的,應會(hui) 同會(hui) 展管理部門依法對參展方進行處理。對於(yu) 主辦方對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不力的,展會(hui) 管理部門應對主辦方給予警告,並視情節依法對其再次舉(ju) 辦相關(guan) 展會(hui) 的申請不予批準;二是設立知識產(chan) 權投訴機構;三是規定展會(hui) 期間知識產(chan) 權投訴的程序;四是根據專(zhuan) 利、商標和版權保護的不同特點,規定相應的保護措施;五是嚴(yan) 格法律責任,增加對侵權人的處罰力度。

  廖俊銘認為(wei) ,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問題由來已久,並成為(wei) 了遏製會(hui) 展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瓶頸之一,但隨著《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辦法》的出台實施,展會(hui) 知識產(chan) 權保護問題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解決(jue) ,企業(ye) 的“好東(dong) 西”也不再會(hui) “猶抱琵琶半遮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