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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知識產權保護陣地須前移

  編者按:在展覽會上知識產權侵權糾紛頻發的當下,業內人士表示企業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是擺脫知識產權糾紛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業內紛紛呼籲,修訂後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中,展會主辦方應強製在展會期間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將展會知識產權保護陣地前移。
  
  在展覽會上知識產權侵權糾紛頻發的當下,商務部擬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進行修訂,並對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受訪專家普遍認為,擺脫知識產權糾紛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企業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業內紛紛呼籲,在新的法規中,展會主辦方應強製在展會期間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其不僅起到司法保護作用,更重要的是對企業起到宣傳教育及警示的作用。
  
  知識產權糾紛頻發
  
  據悉,針對我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早在2005年,商務部會同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始了《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的製定工作,突出了專利、商標、版權作為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雖然有法所依,但在全國大大小小的展會上,企業間知識產權的摩擦從未間斷過,廣交會或許就是我國知識產權現狀的縮影。在剛剛結束的第109屆廣交會上,工商部門接受投訴商標侵權案件就有31宗。而在廣交會上舉行的中日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研討會中,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崇泉也坦承,互聯網版權問題正日益嚴重,中國麵臨著嚴峻的知識產權保護挑戰。
  
  但業內對此並不表示驚訝,“這是因為參展企業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太差,”展會知識產權資深律師王餘對記者說,“很多參展企業並不知道知識產權為何物。”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展會時間在3天以上(含3天),展會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展會主辦方應在展會期間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設立投訴機構的,展會舉辦地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派員進駐,並依法對侵權案件進行處理。
  
  王餘告訴記者,其實,在國內中小型展會上很少見到知識產權投訴機構的身影。與“見多識廣”甚至經常出國參展的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其實是產權意識空白“重災區”。因此,展會主辦方更應關注中小型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
  
  王餘舉例說,南京有一家小型家電公司,起初隻是一心謀發展,並沒有意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隨著企業不斷壯大,經營者欲擴大經營規模升級為健康家電公司,在一次參展中卻發現自己的公司與別人公司重名了。但由於是對方先注冊,最後南京這家公司隻能被迫更名,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可見,不管企業處於任何發展階段都要重視自己的知識產權,當企業有了新發明或者新設計,抑或是預知企業的發展規模,就應該向專利局等相關部門申請專利並注冊商標。中投顧問文化行業研究員沈哲彥也表達了與王餘同樣的看法。他認為,無論展會規格大小,都應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他分析說,應從多個層麵著手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包括參展企業、展會組織方、政府相關部門等,隻有多管齊下方能從根本上保護好展會知識產權。
  
  企業自保意識提升
  
  記者發現,在大型展會上,企業的自保意識明顯增強。以前不久舉辦的廣交會為例,第二期參展產品門類以陶瓷、家具等輕工業產品為主,而這些類型的產品往往以外形取勝,容易被其他競爭者“仿製”甚至“抄襲”。因此,廣交會上參展企業在展出大量新產品的同時,也各出奇招嚴防新產品被抄襲或仿製。
  
  在進入企業展位采訪時,記者一拿起相機就有參展單位的工作人員上前詢問身份,希望記者不要拍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往一些展會上,出現了部分客商借談生意之機搜集情報,偷拍企業的最新成果,給企業造成了不小的損失。因此,他們對展位前陌生的來訪者總會多一些戒備,盡力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
  
  談及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所取得的成績,廣交會新聞發言人劉建軍介紹,本屆廣交會繼續加大“打假保知”力度,對12家侵權企業進行通報,並扣減展位數量,投訴站受理投訴案件宗數、認定涉嫌侵權企業數與上屆相比均有下降。
  
  廣交會不僅設立了知識產權投訴機構,另外,本屆廣交會還配合4月26日的“世界知識產權日”,成功舉辦了“中日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研討會”,提升了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在呼籲將強製設立知識產權投訴機構納入法律的同時,業內建議參展企業,首先要對展出的新品進行專利檢索,對自己開發的新產品要及時申請專利以取得產品“出生證”,還要對自己展示的物品做好曆史記錄。其次,在展會上企業要避免衝突,展會後及時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