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化纖產業的環境保護 |
| 來源:紡織服裝周刊 日期2008-07-07 |
長期以來, 美國化纖業一直與政府積極合作致力於促進健康、安全領域法規的健全與完善;美國化纖製造商也一直遵循各聯邦及州一係列關於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這些環保法規包括了氣體、水源及有毒物質的控製,緊急情況處置及公眾知情權,資源儲備及恢複,關於除蟲劑、滅鼠藥等製劑的控製,消費者產品安全,可燃性織物、食品及藥品安全、職業安全及健康等規定。 當政府相關部門針對纖維生產出台新的法規,美國化纖協會(AFMA)經常代表纖維生產者的整體利益而針對這些法規做出反饋、解析及采取相應措施, 具體包括:成員企業調研、發布產業數據以及必要的實驗室研究工作。 環保法律法令 空氣清潔法令 包括控製氣體汙染物的排放,對氣體排放許可的要求,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的限製。 水源清潔法令 包括控製水源汙染物的排放和對向河流、湖泊排放汙染物許可的要求。 有毒物質管理法令 包括控製化學品生產和使用,新化學品預生產通知,對化學品重要新用途的歸檔。 緊急情況處置及公眾知情權的法令 其中含有650種有毒化學品釋放清單和數據向公眾公開等方麵。 資源儲備及恢複法令 是指液體廢棄物的運輸、儲存及處理。 聯邦除蟲劑、除菌劑、滅鼠劑法令 是指殺蟲劑及生物劑原料的生產和使用。 其他相關法律 消費者產品安全法令 主要由保護消費者免受不安全產品傷害和兒童用產品的優先權組成。 可燃織物法令 包括麵料、服裝的燃燒狀態以及兒童睡衣的標準等。 食品及藥品法令 是指醫療領域使用的纖維,食品接觸。 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令 是指消滅工作環境中安全隱患。 美國化纖協會關於環境及健康安全法規的計劃 美國化纖協會關於環境及健康安全法規的計劃包括最大限度控製聚合物及紡織品生產過程中氣體排放的技術標準(MACT);EO/PO 纖維成品中的有毒成份,纖維生產商與成品供應商的合作;提高床上用品、布藝家具防火性的檢測手段;對控製有機合成纖維可吸入性有毒物質法規的應對,其中包括鑒別纖維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可吸入性有毒粒子和對尼龍纖維粒子毒性研究(沒有檢測到明顯毒性);參照有毒物質管理法(TSCA),對新型表麵活性劑及纖維後道處理物質進行注冊,對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的技術。 新的規則挑戰 氣候變化 越來越嚴重的溫室氣體和能源狀況。主要涉及減少CO2的排放措施,核能源的政策和能源儲備令的頒發以及尋找替代能源。其中尋找替代能源是最行之有效的辦法,如今應用得最多的氫、乙醇等燃料,開發的太陽能,風能,地熱,水力等能源,以及政府的激勵機製和補貼是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手段。 納米材料 纖維生產及使用要顧及潛在的健康問題及環境影響。物理、化學及生物特性僅僅建立在大小尺寸的基礎上,分析現有納米相關數據的關聯,對納米材料生命周期評估的發展。 有毒物質持續積累及汙染物質(PBT) 有機氟化物(普遍存在於人體和動物體中,目前正在進行對其毒性的研究,特別對全氟辛酸及鹽類重點關注PFOA);聚溴聯苯等其他鹵化阻燃劑以及普通化學品對人體及動物內分泌影響的評估。 法規之外的關注 產品生產 產品的生產者要包括對纖維產品下遊消費者有全麵的了解,生產、加工流程設計要預先考慮對最終用途的環境、健康和安全的影響以及對下遊用戶持續追蹤以便及時修正數據信息。 可持續的生產 不僅要看產品,更要關注產品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包括可更新的資源,廢棄物的循環回收,產品的生命周期,生命周期的維持,溫室氣體排放標跡,對“綠色化學”的研究和具有獨立資格證明的自主供應鏈可持續標準等等。 美國政府、製造商、零售商是一個係統,發現新能源、減少消耗和技術創新是整個係統的責任。總之,化纖產業技術不斷創新及其他基礎設施及條件的完備使這個產業能夠從容、樂觀的應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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