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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

財政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2009年我國關(guan) 稅調整情況答記者問

來源:財政部網站 | 發布日期:2008-12-19
    問:2009年我國關(guan) 稅的整體(ti) 情況如何?這次關(guan) 稅調整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什麽(me) ?

  答:按照加入世貿組織的降稅承諾,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將進一步降低鮮草莓等5個(ge) 稅目商品的進口關(guan) 稅。由於(yu) 涉及的降稅商品範圍和稅率降幅較小,對關(guan) 稅總水平影響不大,2009年的關(guan) 稅總水平與(yu) 2008年相同,仍為(wei) 9.8%。其中,農(nong) 產(chan) 品平均稅率仍為(wei) 15.2%,工業(ye) 品平均稅率仍為(wei) 8.9%。經過此次降稅,除上述鮮草莓等5種商品還有1年的降稅實施期外,我國已經基本履行完畢加入世貿組織的降稅承諾,關(guan) 稅總水平由加入世貿組織時的15.3%降至目前的9.8%。

  2009年,關(guan) 稅調整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以黨(dang) 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擴大內(nei) 需和靈活審慎的宏觀經濟政策,發揮積極財政政策框架下的關(guan) 稅調控杠杆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對外貿易穩定增長和進出口商品結構的優(you) 化,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

  問:此次關(guan) 稅調整在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方麵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答:為(wei)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和對外貿易的衝(chong) 擊,有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關(guan) 稅作為(wei) 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杆,將進一步加強其在保持對外貿易穩定增長,優(you) 化進出口商品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以及擴大內(nei) 需等方麵的調控作用。

  一是支持農(nong) 業(ye) 和農(nong) 村經濟發展,促進農(nong) 業(ye) 增產(chan) 和農(nong) 民增收,對動物飼料、農(nong) 藥中間體(ti) 等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資料以及茶葉采摘機、土豆、甜菜收獲機、青儲(chu) 飼料收獲機和大型收割機等農(nong) 用機械設備及零部件實施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根據國內(nei) 市場供需變化情況,取消豆餅、豬肉、印楝油的進口暫定稅率,恢複為(wei) 最惠國稅率。同時,為(wei) 保障國內(nei) 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用肥的需要,繼續對尿素、磷酸氫二銨等化肥出口征收季節性出口關(guan) 稅,繼續對複合肥等部分化肥及其原料征收特別出口關(guan) 稅。

  二是支持高新技術發展,鼓勵企業(ye) 自主創新,推動產(chan) 業(ye) 結構升級,促進振興(xing) 國內(nei) 裝備製造業(ye) 。對取向性矽電鋼寬板、離子交換膜、液晶顯示板用偏振片等部分國內(nei) 暫不能生產(chan) 或技術性能指標不能滿足需要的電子、化工、信息技術產(chan) 品原料,氣體(ti) 激光發生器、空調用無級變速壓縮機等有利於(yu) 新技術引進及推廣應用的關(guan) 鍵設備及零部件實施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

  三是促進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鼓勵利用再生資源、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對硒、燃料油、電解銅、鉭廢碎料等能源資源類產(chan) 品,甘油、石腦油等基礎性原材料,風力發電設備關(guan) 鍵件等有利於(yu) 環境保護的設備及零部件繼續實施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對煤炭、原油、金屬礦砂等能源資源類產(chan) 品以及木漿、焦炭、鐵合金、鋼坯、部分鋼材等生產(chan) 能耗高、對環境影響大的產(chan) 品繼續實施出口暫定稅率。   

  四是緩解紡織、鋼材、化肥等行業(ye) 麵臨(lin) 的經營困難。2009年將通過較低暫定稅率的形式,適當降低部分國內(nei) 需求較大的生產(chan) 性原料的進口關(guan) 稅,並繼續執行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鋼材出口關(guan) 稅、調整尿素等化肥出口季節性關(guan) 稅的政策,同時降低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的特別出口關(guan) 稅稅率。

  問: 2009年關(guan) 稅在加強對外經貿合作方麵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進一步蔓延、我國對外貿易遭受衝(chong) 擊的情況下,充分發揮關(guan) 稅促進和加強雙邊、多邊經貿合作的作用,保持對外貿易穩定發展更顯重要。2009年我國將在以往與(yu) 有關(guan) 國家和地區簽訂的一係列自由貿易協定和關(guan) 稅優(you) 惠協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比最惠國稅率更加優(you) 惠的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促進與(yu) 有關(guan) 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合作,以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一是繼續對原產(chan) 於(yu) 東(dong) 盟十國的部分稅目商品實施中國-東(dong) 盟自由貿易協定稅率,並實施第三步正常降稅。降稅後,實施協定稅率的稅目數約為(wei) 6750個(ge) ,相對於(yu) 最惠國稅率,平均優(you) 惠幅度約80%;二是繼續對原產(chan) 於(yu) 智利的部分商品實施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稅率,並實施第四步全麵降稅。降稅後,實施協定稅率的稅目有6978個(ge) ,平均優(you) 惠幅度超過80%;三是繼續對原產(chan) 於(yu) 巴基斯坦的部分商品實施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協定稅率,並實施第三步全麵降稅。降稅後,協定稅率低於(yu) 相應最惠國稅率的稅目有6191個(ge) ,平均優(you) 惠幅度約37%;四是繼續對原產(chan) 新西蘭(lan) 的部分商品實施中國-新西蘭(lan) 貿易協定稅率,並實施第二步降稅。降稅後,實施協定稅率的稅目有6989個(ge) ,平均優(you) 惠幅度超過40%;五是繼續對原產(chan) 於(yu) 韓國、印度、斯裏蘭(lan) 卡、孟加拉和老撾的1751個(ge) 稅目商品實施“亞(ya) 太貿易協定”協定稅率,其中個(ge) 別稅目商品的適用稅率進一步下調,平均優(you) 惠幅度約23%;六是繼續對原產(chan) 於(yu) 中國香港和澳門的產(chan) 品實施零關(guan) 稅,根據目前原產(chan) 地標準的製定情況,2009年1月1日起以零關(guan) 稅進入內(nei) 地的港澳產(chan) 品稅目數將分別達到1539個(ge) 和681個(ge) ;七是根據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將首次對原產(chan) 於(yu) 新加坡的部分商品實施降稅。與(yu) 中國-東(dong) 盟自由貿易協定相比(新加坡同時是東(dong) 盟成員國),我國有708個(ge) 稅目對新加坡加速降稅,其餘(yu) 稅目與(yu) 中國-東(dong) 盟自由貿易協定降稅幅度保持一致。降稅後,實施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稅率的稅目有2739個(ge) ,平均優(you) 惠幅度約75%。

  此外,2009年我國將繼續對老撾等東(dong) 南亞(ya) 4國、蘇丹等非洲31國、也門等6國,共41個(ge) 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商品實行特惠稅率,其中絕大多數商品實施零稅率,並且稅目範圍涵蓋了我國自上述國家進口的絕大多數商品。

  問:2009年進出口稅則在商品列目上將有何調整?

  答:為(wei) 進一步落實有關(guan) 稅收和產(chan) 業(ye) 政策,適應科學技術進步和加強進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關(guan) 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列目原則的前提下,對2009年進出口稅則中的稅目進行了適當增減,其中增列的稅目包括木糖醇、起酥油和鞋類等出口量逐年增大、需加強進出口管理的產(chan) 品,竹製品等支持農(nong) 業(ye) 和農(nong) 村經濟發展的產(chan) 品,胞嘧啶等有利於(yu) 發展公共衛生事業(ye) ,保護人類健康的抗艾滋病病毒藥品以及焊錫、單晶矽棒等高新技術和有利於(yu) 環境保護的產(chan) 品稅目。另外,也刪除了個(ge) 別產(chan) 品的稅目。經過調整,我國2009年進出口稅則稅目總數由2008年的7758個(ge) 增至7868個(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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